上海海洋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更新時間:2022-01-16 22:32:42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上海海洋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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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學校沒有考研四級或六級成績的要求,請根據考研專業的需求報名,考研英語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門科目,請各位考生積極備考,必要的時候可以選擇一些考研英語的課程。以下是學校的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1)能提供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近的本科專業全部必修課程學習證明及成績單;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4)一般不得跨專業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一般條件
(1)法律碩士(非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法律碩士(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法學專業。
 
三、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條件。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及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要求,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相關部署,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1.2021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學選材的原則。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通過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按需招生。
2.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在對考生專業素養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考生思想素質和政治品德、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工作實際情況;負責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制訂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3.招生學院(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招生學院(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考核工作;負責審核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的解釋工作。
4.在招生學院(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各招生學院(單位)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應由5名以上本學科經驗豐富的教師組成,其中組長1人。
三、復試對象
1.達到“上海海洋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已獲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的考生不需參加復試。
2.達到我校各學院調劑要求并接收我校調劑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
3.經審核通過后可以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破格復試考生具體要求如下:
(1)必須是第一志愿報考上海海洋大學的考生;
(2)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特殊表現的考生;成績只單項破格,不雙項或多項破格;
(3)破格復試優先考慮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
(4)符合條件的考生本人須向報考學院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本人材料,經校院二級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
四、復試內容和方式
(一)復試內容
1.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復試重在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等方面內容。可設定以下考查指標: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
(2)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等;
(3)綜合知識應用能力;
(4)外語能力(聽說、讀譯等);
(5)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
2.公共管理專業的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論相關知識的考核,考核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專業課相關知識。加試科目內容通過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4.復試成績為復試的各項考核成績之和,滿分100分。
5.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6.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根據生源情況,原則上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7.心理普查測試。考生在復試前須登錄網址:http://www.bcxl.cn:6011,完成在線心理普查測試。測試登錄用戶名為學生身份證號,密碼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證號和原始密碼無法登陸系統的話,就用身份證號和真實名字進行注冊)考生如遇系統登錄或者測試問題,請致電021-58559439轉815,聯系人:潘老師。
(二)復試方式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全部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
1.選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系統”作為復試平臺,具體要求詳見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
2.選用“騰訊會議”系統作為復試的備用平臺。請考生在輔機位設備上安裝好 “騰訊會議”軟件并注冊好用戶名。
3.原筆試環節相關內容一并納入網絡遠程復試考核。
五、復試時間及資格審查
(一)復試時間
各招生學院(單位)擬定于3月20日起開展一志愿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以各學院(單位)公布的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二)復試資格審查
1.參加復試考生須在(學信網)“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系統”上傳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為掃描件PDF文檔或照片電子版jpg文檔):
(1)應屆考生須上傳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
(2)往屆考生須上傳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在國家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驗證)。
(3)已獲英語四級、六級證書者須上傳證書。
(4)加蓋有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5)加蓋有考生所在單位(院系)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網—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載模板,下同)。
(6)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導師選擇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網—招生信息下載模板)。
(7)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報考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上傳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上傳《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按照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上傳相應材料。
(10)報考學院(單位)所要求的其他復試材料。
考生須保證復試資格審查上傳的所有材料真實性,入學報到時須復核上傳材料的原件,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2.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接受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嚴格審查核驗,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復試。
六、調劑
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收考生調劑。具體辦法以后續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執行。
七、錄取
(一)錄取成績計算
1.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錄取成績。
2.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5)*0.7+復試成績*0.3,但公共管理專業的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3)*0.7+復試成績*0.3。
3.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擬錄取名單由上海海洋大學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復試中認定為違規違紀的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須達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初試和復試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確認、復試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體檢
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體檢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組織進行。
九、監督與管理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招生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二)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三)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咨詢電話:021-61900053
監督電話:021-61900075
監督郵箱:yjsb@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成績核算方式
 
  1. 復試成績為復試的各項考核成績之和,一律采用百分制。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0.5 + 面試成績*0.5。
 
  2. 復試成績占錄取成績的權重為30%。
 
  3.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以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但學院復試小組需事先提交說明材料,報學校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否則加分無效。
 
  4. 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須達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組織進行。
 
  六、錄取成績的使用
 
  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錄取成績。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5))*0.7+復試成績*0.3 [公共管理專業為(初試總成績/3))*0.7+復試成績*0.3]。
 
  各招生學院根據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并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擬錄取名單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上海海洋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所需材料
 
  考生應保證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并查實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將取消復試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考生需提交查驗以下材料:
 
  (1)應屆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2)歷屆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在國家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驗證)原件和復印件;
 
  (3)已獲英語四、六級證書者需帶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加蓋有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5)考生政審表;
 
  (6)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導師選擇表。
 
  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接受以下幾個方面內容的審查:
 
  (1)身份核查。各招生學院復試時應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相貌以及報名信息簡表的照片一致。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畢業證書核查。歷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
 
  (4)身體狀況檢查。考生在復試期間到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東院參加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規定。
 
     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考研復試方式
  復試內容和方式
 
  (一)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復試重在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等方面內容。可設定以下考察指標:
 
  1.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
 
  2. 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等;
 
  3. 綜合知識應用能力;
 
  4. 外語能力(聽力、口語);
 
  5. 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
 
  6. 心理素質。
 
  (二)主要方式
 
  1. 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招生學院為單位,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考試科目組織專業課測試。測試采用筆試方法,試題由各學院自行命制。考試時間一般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要嚴格進行復試,復試時加試與報考專業有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課復試內容重復。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不參加加試或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工作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
 
  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 面試
 
  面試由各學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總分100分。面試具體要求:
 
  (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含外語測試);
 
  (2)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并現場獨立評分;
 
  (3)復試小組應在面試現場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且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4)同一學科(專業)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3.心理普查測試
 
  在復試期間,開展心理普查測試,復試考生登錄網址:http://www.bcxl.cn:8001進行在線心理普查測試。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選拔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1. 科學選拔、客觀評價原則
 
  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2. 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原則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綜合素養全面考查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差額復試原則
 
  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 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替考、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則視為審查不合格。
 
  二、組織管理
 
  1. 復試工作實行二級管理
 
  學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校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招生學院分管研究生領導組成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招生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院復試工作具體實施細則(實施細則需經院黨政聯席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向研究生院報備)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考核工作;負責審核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和未達到復試分數線擬破格錄取的名單;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的解釋,做好遺留問題的處理。
 
  2. 招生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
 
  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考生的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等復試工作,確定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應由5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組長1人,配備記錄員1名。
 
  三、復試內容和方式
 
  (一)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復試重在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等方面內容。可設定以下考察指標:
 
  1.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
 
  2. 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等;
 
  3. 綜合知識應用能力;
 
  4. 外語能力(聽力、口語);
 
  5. 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
 
  6. 心理素質。
 
  (二)主要方式
 
  1. 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招生學院為單位,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考試科目組織專業課測試。測試采用筆試方法,試題由各學院自行命制。考試時間一般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要嚴格進行復試,復試時加試與報考專業有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課復試內容重復。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不參加加試或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工作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
 
  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 面試
 
  面試由各學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總分100分。面試具體要求:
 
  (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含外語測試);
 
  (2)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并現場獨立評分;
 
  (3)復試小組應在面試現場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且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4)同一學科(專業)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3.心理普查測試
 
  在復試期間,開展心理普查測試,復試考生登錄網址:http://www.bcxl.cn:8001進行在線心理普查測試。
 
  四、復試時間及資格審查
 
  1. 復試時間
 
  研究生院下設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復試前3天左右在校園網上公布復試安排,考生憑有效證件直接到學校參加復試。被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和面試,逾期不到者取消復試資格。已獲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的考生不需參加復試。學術型碩士、全日制專業型碩士及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的復試同一時間進行。
 
  注:破格復試考生要求如下:
 
  (1)必須是第一志愿報考上海海洋大學的考生;
 
  (2)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以內(含5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特殊表現的考生;成績只單項破格,不雙項或多項破格。
 
  (3)破格復試優先考慮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
 
  (4)符合條件的考生本人須向報考學院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本人材料,經校院二級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
 
  2. 資格審查
 
  考生應保證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并查實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將取消復試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考生需提交查驗以下材料:
 
  (1)應屆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2)歷屆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在國家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驗證)原件和復印件;
 
  (3)已獲英語四、六級證書者需帶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加蓋有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5)考生政審表;
 
  (6)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導師選擇表。
 
  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接受以下幾個方面內容的審查:
 
  (1)身份核查。各招生學院復試時應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相貌以及報名信息簡表的照片一致。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畢業證書核查。歷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
 
  (4)身體狀況檢查。考生在復試期間到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東院參加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規定。
 
  五、復試成績的使用
 
  1. 復試成績為復試的各項考核成績之和,一律采用百分制。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0.5 + 面試成績*0.5。
 
  2. 復試成績占錄取成績的權重為30%。
 
  3.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以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但學院復試小組需事先提交說明材料,報學校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否則加分無效。
 
  4. 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須達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組織進行。
 
  六、錄取成績的使用
 
  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錄取成績。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5))*0.7+復試成績*0.3 [公共管理專業為(初試總成績/3))*0.7+復試成績*0.3]。
 
  各招生學院根據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并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擬錄取名單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監督與管理
 
  1.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招生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 實行監督制度和巡察制度。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察,對有些考場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3. 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4. 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學校地址:上海浦東新區滬城環路999號(臨港校區)
 
  學校申訴電話:61900051,61900294
 
  郵件:yjsb@shou.edu.cn; jubao@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3月19日
2016年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第二批復試名單如下(截止3月29日10:30接收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

  注:復試名單按姓氏拼音排序。
 
姓名 報考院系所名稱 報考專業代碼 報考專業名稱
包先躍 信息學院 085211 計算機技術
鮑鶴鳴 食品學院 085206 動力工程
蔡丹丹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蔡廣來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蔡文韜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蔡正祥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曹飛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曹娟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學
曹詩雅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曹亭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曹彥珍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岑明丹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常俊男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陳斌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陳笛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陳昊 信息學院 0812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陳蕾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陳倩 信息學院 085211 計算機技術
陳銳遙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陳昕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陳昕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陳新 海洋科學學院 090803 漁業資源
陳玉 食品學院 071000 生物學
陳志鵬 信息學院 083500 軟件工程
陳志鵬 信息學院 0812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程鵬麗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程淑敏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遲偉男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儲嫣紅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崔康成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學
崔文耀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崔瑜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黨連魁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鄧加元 海洋科學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丁軍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丁小松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3 漁業資源
杜彩麗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300 生態學
杜靜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范貝貝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300 生態學
范婷婷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范雯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范雯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范歆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學
方遷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馮紅科 食品學院 085206 動力工程
馮慧麗 海洋科學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馮曉倩 信息學院 0812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付旺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3 漁業資源
甘芳容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603 臨床獸醫學
甘凌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高潔 上海農科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高競鐸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高坤 上海農科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高婷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300 生態學
高翔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葛俊苗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葛俊苗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葛夢奇 工程學院 080200 機械工程
耿道強 海洋科學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郭楠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郭文霞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郭欣婭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603 臨床獸醫學
韓浩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韓相龍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韓笑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郝赫萱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何思琪 海洋科學學院 077600 環境科學與工程
何羽豐 海洋科學學院 090802 捕撈學
何鈺凝 海洋科學學院 090803 漁業資源
侯嬌嬌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胡文靜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黃海燕 上海農科院 071000 生物學
黃海燕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黃書杰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紀佳麗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季瑩瑩 海洋科學學院 090802 捕撈學
季瑩瑩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賈甜甜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賈相相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603 臨床獸醫學
姜楠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姜琦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焦悅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金肖霄 海洋科學學院 095108 漁業
晉良滿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801 水產養殖
靳瑤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來慶華 食品學院 081704 應用化學
蘭樹雨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雷麗瑩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李都林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李非 海洋科學學院 090802 捕撈學
李芙蓉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芙蓉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廣洲 工程學院 080200 機械工程
李賀聞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李洪濤 國家海洋局 085211 計算機技術
李輝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71300 生態學
李堅遙 經濟管理學院 120300 農林經濟管理
李君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李開放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801 水產養殖
李開放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李夢佳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李明杰 經濟管理學院 095110 農村與區域發展
李慶偉 上海農科院 090102 作物遺傳育種
李森 經濟管理學院 095110 農村與區域發展
李詩怡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詩怡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李西燕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李向前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300 生態學
李小方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李曉雨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李曉雨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李婭茹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營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李雨雨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李月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801 水產養殖
李月月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李蕓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李釗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廖凱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林靈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林藝鴻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劉闖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劉登科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5201 機械工程
劉觀園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劉光霞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劉桂揚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劉繼賓 工程學院 080200 機械工程
劉佳敏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劉靜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劉俊雅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劉坤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劉年嬌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劉琪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劉倩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劉碩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劉霞勇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劉鑫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劉雪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劉亞娟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劉源 環境監測與評價中心 083000 環境科學與工程
劉昀翔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盧聞君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呂松潔 上海農科院 090603 臨床獸醫學
馬彪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梅卡琳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寧育君 經濟管理學院 095110 農村與區域發展
牛金霞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潘杲英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潘曉煬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逄炳棟 海洋科學學院 095108 漁業
逄炳棟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彭豐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彭婕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彭康康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彭康康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彭躍有 上海農科院 071000 生物學
祁鳳梅 經濟管理學院 095110 農村與區域發展
秦浩 食品學院 085206 動力工程
秦夢婷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邱來奇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邱來奇 工程學院 080200 機械工程
邱為 信息學院 0812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邱曉東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任寧娜 食品學院 081704 應用化學
任義 信息學院 0812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任遠豪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阮會斌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邵詩音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沈春華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沈春華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沈培訓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施肇源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時燦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時翠萍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時翠萍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史晉瑜 上海農科院 090603 臨床獸醫學
史先肖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宋健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宋倩倩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宋汝浩 海洋科學學院 090803 漁業資源
蘇晨麗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蘇晨麗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隋臣超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603 臨床獸醫學
隋臣超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孫佳璐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孫欽軍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孫振豪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唐芳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唐亞鵬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陶磊 食品學院 085206 動力工程
田潔 信息學院 085211 計算機技術
田文霞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仝爽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萬芩 經濟管理學院 095110 農村與區域發展
萬月亮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汪云云 人文學院 125200 公共管理
王海程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王繼偉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王建興 海洋科學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王金彥 上海農科院 071000 生物學
王清瀟 人文學院 125200 公共管理
王瑞陽 上海農科院 090603 臨床獸醫學
王霧霧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王瀟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王曉燕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王薛雪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王玉珍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王章飛 食品學院 080705 制冷及低溫工程
王趙飛 信息學院 0812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王征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衛丹丹 海洋科學學院 077600 環境科學與工程
吳迪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吳慧芳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801 水產養殖
吳佳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吳俊澤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吳珂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吳強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吳曉峰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學
吳志聰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武琳 食品學院 071000 生物學
謝奎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3 漁業資源
謝玲 食品學院 071000 生物學
謝玲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謝美玲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謝燕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邢曉亮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邢曉亮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熊科勝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熊澤秀 海洋科學學院 0908Z2 漁業環境保護與治理
徐賓 上海農科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徐棟梁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徐慧平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徐靜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徐靜靜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學
徐磊 食品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徐南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徐琦琦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徐香香 海洋科學學院 095108 漁業
徐笑 國家海洋局 077600 環境科學與工程
徐云超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徐澤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許慧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許軍閣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801 水產養殖
許自力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300 生態學
薛燁 海洋科學學院 095108 漁業
薛玉潔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閆君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閆珍珍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閆珍珍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5231 食品工程
顏騰騰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晏勝男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楊沖 食品學院 080705 制冷及低溫工程
楊沖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楊春雪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楊貴洋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楊雷燕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楊明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楊淑躍 海洋科學學院 095108 漁業
楊爽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楊為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楊洋 海洋科學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楊志啟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姚航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85201 機械工程
葉國玲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葉曉星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801 水產養殖
葉陽 食品學院 071000 生物學
余冬生 上海農科院 085231 食品工程
余冬生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余琳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俞澗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俞澗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袁洋 信息學院 085211 計算機技術
袁長春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岳慶春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102 作物遺傳育種
張晨陽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張海亭 海洋科學學院 070700 海洋科學
張海蕓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張健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張靜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張凱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張克琪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張良成 海洋科學學院 090803 漁業資源
張慶 食品學院 083200 食品科學與工程
張潤霖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張樹威 經濟管理學院 095110 農村與區域發展
張順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張順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801 水產養殖
張文蕾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張文婷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張亞莉 食品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張穎慶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張雨萌 經濟管理學院 095110 農村與區域發展
張玉希 經濟管理學院 020205 產業經濟學
張遠遠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000 生物學
章健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趙成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趙棟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5108 漁業
趙宏武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趙麗麗 海洋科學學院 090802 捕撈學
趙濤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趙梟健 食品學院 085231 食品工程
甄曉然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周東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1300 生態學
周棟梅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5108 漁業
周樂 水產與生命學院 090801 水產養殖
周馬俊 工程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朱莉莉 食品學院 081704 應用化學
朱振祥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090801 水產養殖
卓帥 水產與生命學院 077600 環境科學與工程

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文件精神,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選拔有培養前途、有研究潛能、有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考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1.科學選拔、客觀評價原則

  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2.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原則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差額復試原則

  4.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則視為復審不合格。

  二、組織管理

  1.復試工作實行二級管理

  學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招生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制訂院(系)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負責審核各專業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和未達到復試分數線擬破格錄取名單;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2.招生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

  在學院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組織實施本學科、專業考生的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等復試工作。確定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應由5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組長1人,配備記錄員1名。

  三、復試內容和方式

  (一)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復試重在考察考生專業、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等方面內容。可設定以下考察指標: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

  2.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等;

  3.綜合知識應用能力;

  4.外語能力(聽力、口語);

  5.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

  6.心理素質。

  (二)主要方式

  1.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招生學院為單位,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考試科目組織專業課測試。測試采用筆試方法,試題由各學院自行命制。考試時間一般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要嚴格進行復試,復試時加試與報考專業有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課復試內容重復。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不參加加試或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工作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

  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面試

  面試由各學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總分100分。面試具體要求:

  (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含外語測試);

  (2)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3)復試小組應現場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

  (4)同一學科(專業)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3.心理普查測試

  招生學院在復試時,可以選擇開展心理普查測試,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狀況。

  四、時間及資格審查

  1.復試時間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在復試前3天左右在校園網上公布復試安排,考生憑有效證件直接到學校參加復試。被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全日制專業型碩士及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需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和面試,逾期不到者取消復試資格。已獲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的考生不需參加復試。

  注:破格復試考生要求:

  (1)必須是第一志愿報考上海海洋大學的考生;

  (2)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以內(含5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特殊表現的考生;

  (3)破格復試優先考慮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

  (4)符合條件的考生須本人向報考學院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本人材料,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

  2.資格審查

  考生應保證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并查實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將取消復試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考生需交、驗以下材料:

  (1)應屆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2)歷屆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在國家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驗證)原件和復印件;

  (3)已獲英語四、六級證書者需帶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加蓋有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5)考生政審表;

  (6)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導師選擇表。

  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接受以下幾個方面內容的核查:

  (1)身份核查。各招生學院復試時應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相貌以及報名信息簡表的照片一致。

  (2)畢業證書核查。歷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

  (3)身體狀況檢查。考生在復試期間到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東院參加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了[2003]3號)。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環節,各學院必須認真做好。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學院研究生輔助導員應對考生政治情況全面審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審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項考核成績之和,一律采用百分制。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

  2.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以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但學院復試小組需事先提交說明材料,報學校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否則加分無效。

  4.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須達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為依據組織進行。

  六、錄取成績的使用

  考生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即錄取成績。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0.7+復試成績*0.3[公共管理專業為(初試成績/3))*0.7+復試成績*0.3。

  各招生學院根據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及時上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將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監督與管理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招生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學校申訴電話:61900291,61900051;

  郵件:jubao@shou.edu.cn;yjsb@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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