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商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1:00:48 編輯: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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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商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則
- 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按照“精準防控,防止聚集”的防控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明確復試方式,原則上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對于一志愿考生,在確保公平和疫情防控可操作性的前提下,結合生源所在地情況,可申請采取現場復試(線下)、網絡遠程復試(線上)和線上線下混合方式復試。對于調劑考生,采用網絡遠程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
- 嚴格規范開展調劑工作。準確執行調劑政策,堅持以質量為核心,各研究生招生學院依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科學制定《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與《調劑篩選條件》。嚴格規范調劑錄取程序,調劑考生必須經過教育部調劑系統完成調劑。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在每調劑批次結束后24小時內及時向研究生學院反饋《2021碩士研究生錄取調劑工作明細》。
- 加強組織領導。在學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督查組領導下,各研究生招生學院主要領導對本單位招生錄取工作負主體責任。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2021年學院(學科)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前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備案;優化考生服務,提前發布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及時、準確為考生解讀招生政策規定和本單位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和要求,讓考生充分知曉。
-
嚴肅考風考紀。考前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過程恪守誠信。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加強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監督復試專家小組與工作人員工作規范,確保復試公平公正。采取考前“兩識別”“四對比”、考中“一平臺”“三隨機”等方式加強過程監督,嚴防作弊;嚴肅考風考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規違紀行為。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我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調劑工作辦法、疫情防控和網絡安全等工作,決策復試錄取中的重要問題,巡視各學院(學科)的復試情況,協調落實復試錄取工作中的疫情防控、網絡安全、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及經費保障等。研究生學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開展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二)學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督查組負責對我校復試錄取工作、疫情防控及應急預案工作等進行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申訴等事宜。
(三)各研究生招生學院由主要領導牽頭,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確定成立學院(學科)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中疫情防控及應急措施和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等,并組織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各研究生招生學院組織成立不少于5人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人數,應包括導師、紀委委員(紀檢監察員)、研究生黨建思政負責人。負責實施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復試過程管理執行“雙秘書”制,應包括考試管理秘書和候考管理秘書2人,負責考前“兩識別”(人臉識別、認證識別)“四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對比)識別比對工作,考中“一平臺”技術支持工作和考試過程中的考生管理工作。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應加強復試專家小組和工作人員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確保導師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細則》規范開展復試和調劑工作。加強對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測試和完善。
學院(學科)復試錄取工作的疫情防控及應急措施、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學院(學科)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復試專家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須在復試前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備案。
三、復試工作程序
(一)復試工作時間及形式
1.2021年4月15日前,組織完成第一志愿考生進行復試;
2.2021年4月30日前,組織完成調劑考試復試錄取。
3.復試形式:遠程復試方式,使用騰訊會議或釘釘(采用統一平臺進行復試,另一平臺作為備用)平臺進行網絡遠程復試。
(二)復試分數線劃定
1.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成績要求執行。
(1)采取差額形式復試的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其中:
會計、審計專業碩士學位進入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由學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21年國家計劃確定。
(2)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報考學院(學科)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學科)報研究生學院審定。
(3)報考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由學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21年國家計劃確定。確定后,考生向報考學院(學科)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學科)報研究生學院審定、備案。
2.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A類)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和我校調劑要求。
(1)各學院(學科)根據我校2021年分專業招生計劃,對于上線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進行調劑。
(2)調劑考生應符合申請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劑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試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3)調劑系統按批次開放,仍有調劑余額情況下開放下一個調劑批次。
(4)調劑考生具體的篩選原則為:調劑篩選原則按照調劑輪次執行,不跨輪次對比執行。根據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與調劑篩選條件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對于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最為遴選條件,不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3.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破格復試方案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和我省相關規定制定。
(三)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學科)組織專人在復試前確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等事項,并通過郵寄或網絡傳送材料的方式,對參加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1)嚴防復試“替考”,比對身份證照片、準考證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圖。
(2)審查和存檔材料包括準考證、身份證、非應屆本科生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和帶二維碼的電子學歷備案表、應屆本科生學生證和帶二維碼的電子學籍注冊表。
(3)各學科專業對學術方面的特殊要求須按照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各學科專業公布內容進行審查。
(四)復試考生名單上報與公示
復試資格審查結果經審查人和學院(學科)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進入復試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五)復試工作要求
復試工作由各學院(學科)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實施。
1.加強對參加復試工作各類人員保密教育和崗前培訓,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保障復試工作安全、公平進行。
2.復試工作相關人員配齊相關硬件和軟件,熟練運用遠程復試平臺,并在復試前進行充分測試,保障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3.“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每位復試專家組成員獨立評分,每名考生復試全過程視頻存檔3年。
(六)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各學院(學科)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學院(學科)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擬錄取考生統一進行公示。
(七)體檢工作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確保考生身體健康,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復試成績計分標準、要求詳見《哈爾濱商業大學MBA(MPA)中心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一)專業能力考核內容
1.大學階段學習基本情況,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
2.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研究工作潛在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其他專業技能或資格、科研情況等。
(二)外語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2.審計碩士、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含項目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增加思想政治理論知識考核。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1.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知識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
2.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含項目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五)不予錄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3)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或專業能力考核部分成績低于48分;
(4)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疫情防控措施及應急預案
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的學院(學科)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在哈爾濱商業大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切實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學校有關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學科)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提前對所有到校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進行排查。所有到校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須佩戴口罩、進行檢測體溫,做好入校登記。
(二)各學院(學科)應根據哈爾濱商業大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單獨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備齊復試錄取工作所需各類防疫物資,安排工作人員提前對工作場地進行消毒、通風。所有人員入場前進行手部消毒,體溫測試和信息登記,入場后間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三)復試錄取工作中如發現參加復試錄取工作人員出現發熱、干咳、胸悶、乏力、腹瀉等異常癥狀,立即向學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嚴格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做好應對與處理工作。
六、其他
(一)動態調整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為保障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順利完成,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實際錄取情況,動態調整學校的分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二)加強復試工作紀律
加強復試工作紀律,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及管理員、復試命題小組名單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研究生學院在復試、錄取期間開辟網站專欄,公布我校復試工作方案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對進入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示。各研究招生學院要在復試前將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四)做好復試及招生的咨詢和申訴工作
各招生學院(學科)應在復試工作實施細則中上報接受調劑咨詢的專門電話和具體責任人,由研究生學院統一對外公布。
研究生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92021,郵箱hsd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92237,郵箱hshdyj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92037,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辦法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
哈爾濱商業大學基礎科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要求,規范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 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集中健全,維護考試的合法權益;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客觀評價,考核量化。穩妥做好2024年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一)統籌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學院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新聞與傳播專業學位授權點的特點和辦學特色,確定學院《調劑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二)嚴格規范組織復試工作。學院將繼續加強復試工作的全過程規范管理,在研究生學院和校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巡查監督下,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措施預案》并組織模擬演練。
(四)積極優化考生服務。學院將提前公布《調劑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時、準確為考生解讀招生政策規定和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二、組織領導
(一)切實落實學院招生錄取工作主體責任。學院成立2024年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調劑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同時,學院組織成立不少于5人的復試專家小組,小組成員包括導師、紀委委員(紀檢監察員)、研究生黨建思政負責人,負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復試工作及紀檢監督等工作。
(二)學院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服從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面領導,接受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督查組的監督檢查。
三、調劑復試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文件要求,我院擬接受調劑考生需具備以下條件:
1.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新聞與傳播(專業學位)(專業代碼:0552)。
2.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或202俄語或203日語,③334 新聞與傳播專業綜合能力,④440 新聞與傳播專業基礎。
3.初試成績要求: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國家分數線A類分數標準,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和學校調劑要求。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學科門類(專業)名稱:新聞與傳播,A類考生總分365分,單科(滿分=100分)55分,單科(滿分>100分)83分。
(二)調劑程序
1.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通過調劑系統報名,調劑系統按批次開放,仍有調劑余額情況下開放下一個調劑批次。
2.調劑考生篩選基本原則。調劑篩選原則按照調劑輪次執行,不跨輪次對比執行。對于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初試總成績相同,按照統考總分(英語和政治)排名遴選進入復試。
3.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并參加調劑復試。復試工作相關人員配齊相關硬件和軟件,熟練運用遠程復試平臺,運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防范通過ChatGPT等AI技術作弊,并在復試前進行充分評估、測試和完善,并做好備用網絡及復試平臺緊急使用準備,充分保障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4.擬復試考生名單經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批備案后對考生發送復試通知,由學院組織考生復試。
(三)調劑復試形式
調劑復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復試形式。每個考生總計面試時長為20分鐘。選用騰訊會議為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釘釘做為備用平臺。有關調劑復試的具體時間,以學院后續通知為準。
(四)調劑工作要求
1.學院將從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中,按缺額人數不低于本次招生計劃的120%確定參加復試考生的人數,進入復試備選庫,考生名單經研究生院二次審核確認無誤后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2.學院在復試工作開始前,將及時發布通知,進行網絡遠程復試測試和復試準備工作,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復試準備不足無法進行網絡遠程復試的需由考生自己承擔相應責任。
3.所有調劑必須在調劑系統完成,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學院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名單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五)調劑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除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外,按考生類別須分別準備:
1.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3.應屆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自考生須提交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交網絡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內容如下: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為自考(或網絡教育)本科生,報考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學院**專業碩士研究生,本人承諾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6.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學院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報研究生學院審定。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24年國家計劃確定后,由考生向學院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報研究生學院審定、備案。
(六)調劑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復試小組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1.專業能力考核(80分)。主要考核考生大學階段學習基本情況及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研究工作潛在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其他專業技能或資格、科研情況等。
2.外語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4.加試科目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學院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新聞評論》《新聞寫作》兩科專業知識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方式為筆試。
(七)調劑復試考生名單上報與公示
復試資格審查結果經審查人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進入復試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八)復試全程要求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由學院保存至少三年時間。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專業能力考核滿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48分。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
(3)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4)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
(5)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最終按總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總成績相同時,初試成績高者優先;總成績相同且初試成績相同時,統考總分(英語和政治)高者優先。擬錄取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學院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擬錄取考生統一進行公示。
(三)體檢要求
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五、其他
1. 信息公開。研究生學院將在復試、錄取期間開辟網站專欄,對學院提交的《調劑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進入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示。學院也將在復試前將《調劑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在學院網站公布。
2.工作紀律。嚴肅工作紀律,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及工作小組名單、復試命題小組名單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所有參與復試的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本年度錄取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調劑工作時間安排
2024年調劑意向系統將于3月28日開放,調劑系統將于4月8日開放。調劑考生4月28日前完成所有錄取工作。
七、咨詢渠道信息
學校及學院設立復試錄取專門咨詢及申訴電話,詳細內容如下:
學院咨詢 電話:0451-84865278 王老師
13091431928 王老師
18845070240 馬老師
學院監督、舉報 電話:0451-84865077
研究生學院咨詢 電話:0451-84892021
郵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郵箱:hsdyzbz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65256
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八、本辦法由哈爾濱商業大學基礎科學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哈爾濱商業大學基礎科學學院
2024年4月1日
哈爾濱商業大學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要求,規范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集中健全,維護考試的合法權益;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客觀評價,考核量化。穩妥做好2024年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2.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結合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采取考前“兩識別”“四對比”、考中“一平臺”“三隨機”等方式加強過程監督,嚴防作弊;嚴肅考風考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規違紀行為。
3.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學校和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制定《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組織模擬演練。
4. 積極優化考生服務,提前公布《調劑工作實施細則》,及時、準確為考生解讀招生政策規定和本單位調劑、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二、組織領導
1. 成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及研究生復試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制訂本培養單位復試錄取工作中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方案等,并組織實施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復試實施細則、應急措施、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復試專家小組成員等在調劑復試前報研究生學院審定、備案。
2. 學院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要服從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面領導,接受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督查組的監督檢查。
三、復試基本規范
學院專家復試小組負責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電子商務”三個專業的復試工作,專家復試小組由5名專家組成,其中至少1人具備外語口語測試能力,并配考試管理秘書和候考管理秘書2名。
四、復試工作形式、程序
(一)復試時間、地點
調劑考生復試:2024年4月8日至4月30日。(以國家研究生招生調劑報名網開通為準)。
(二)復試分數線劃定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A類)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和我校調劑要求劃定復試分數線,差額比例為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三)復試篩選規則
對于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
報考專業和初試科目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對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綜合考量其本科專業、報考專業與擬申請調入專業的匹配度及初試成績等因素綜合遴選進入復試。
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綜合考量其報考專業與擬申請調入專業的匹配度。要求本科專業為計算機相關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信息安全、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等專業)或數學專業。符合條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名單。若初試成績相同,以統考成績高低排序。
2. 信息與通信工程專業。報考專業為電子信息類專業,綜合考量其與擬申請調入專業的匹配度。要求本科專業為工科專業。符合條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名單。若初試成績相同,以統考成績高低排序。
3. 電子商務專業報考專業。報考專業為管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專業,綜合考量其報考專業與擬申請調入專業的匹配度。符合條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名單。若初試成績相同,以統考成績高低排序。
(四)擬接收調劑專業及預計計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200)專業預計接收調劑人數25人;信息與通信工程(081000)專業預計接收調劑人數12人;電子商務(1202Z2)專業預計接收調劑人數4人。
(五)復試資格審查
組織專人在復試前確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等事項,并通過郵寄或網絡傳送材料的方式,對參加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1. 考前要對考生“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比對身份證照片、準考證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圖。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過程恪守誠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
2. 審查和存檔材料包括準考證、身份證、非應屆生須提交學歷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須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 按學生情況不同,審查其相關材料:
(1)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3)應屆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自考生須提交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交網絡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內容如下: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為自考(或網絡教育)本科生,報考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學院**專業碩士研究生,本人承諾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要求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要求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4. 上述材料統一做成一個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并發送到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張老師郵箱:670554827@qq.com。
(六)復試方式
1. 調劑復試采用網絡遠程視頻復試形式。主要使用“釘釘”軟件,“騰訊會議”為備用軟件,正常情況下不啟用,僅在釘釘平臺出現異常時應急使用。
2. 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相關人員配齊相關硬件和軟件,熟練運用遠程復試平臺,運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并在復試前進行充分評估、測試和完善,并做好備用網絡及復試平臺緊急使用準備,充分保障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3. 采用“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專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方式,每位復試專家組成員獨立評分,每名考生復試全過程音頻、視頻文件存檔3年。
4. 網絡遠程復試學生自行設置自己的遠程網絡復試環境,保持網絡暢通。復試現場不得有任何與復試相關的書籍、筆記、電腦等材料,也不得有其它人員。
5. 網絡遠程復試考生復試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攝像頭,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佩戴口罩,保證面部清晰可見,頭發不可遮擋耳朵(女生須特別注意,應將頭發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飾。復試全程考生視線不得離開復試設備攝像頭。
6. 遠程網絡復試要求的未盡事宜,參見《哈爾濱商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
五、復試內容及成績匯總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一)專業能力考核內容
1. 專業面試(學生答題):考生現場隨機抽取題簽回答問題。主要考查大學階段專業課學習情況、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分)
2. 專家提問:主要考查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研究工作潛在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其他專業技能或資格、科研情況等。(20分)
(二)外語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知識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不計入復試成績。一志愿考生采取現場筆試方式。
(五)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
以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權重為30%,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六)不予錄取的情形
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 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專業能力考核滿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48分。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
(3)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4)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
(5)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 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工作要求
復試工作由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負責具體實施。
1. 加強對參加復試工作各類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崗前培訓,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保障復試工作安全、公平進行。
2.復試專業能力考核的題庫,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題庫,由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
3. 每一輪考生的復試次序,復試前在復試領導小組監督下,按考生隨機數生成器App生成隨機數從小到大排列。
4. 每位考生的復試試題抽取,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下,從復試試題庫中隨機抽取考題。
5. 每一輪復試之前,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下,在復試專家小組名單中隨機抽取,組成該輪復試專家小組。
6. 復試過程中,每位復試專家組成員對考生進行獨立評分。
7. 復試工作相關人員要對每名考生復試的全過程進行錄屏,錄制的視頻存檔3年。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 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全程監督復試工作,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并將錄音錄像保留3年。對在復試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或工作人員,將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理。
2. 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 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的規定和教育部有關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對復試專家組名單、命題教師、監考教師、評卷教師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 所有參與復試的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本年度錄取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的人事檔案、政審材料、身體狀況等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2. 擬錄取考生須在公示期間向我校郵寄紙質版思想政治考核表,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九、復試結果的申訴工作
學院設立復試錄取專門咨詢及申訴電話: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65734,15046659960張老師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92136;
研究生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92021,郵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郵箱:hsdyzbz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65256,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哈爾濱商業大學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2024年4月1日
哈爾濱商業大學基礎科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要求,規范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集中健全,維護考試的合法權益;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客觀評價,考核量化。穩妥做好2024年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一)統籌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學院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新聞與傳播專業學位授權點的特點和辦學特色,確定學院《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二)嚴格規范組織復試工作。學院將繼續加強復試工作的全過程規范管理,在研究生學院和校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巡查監督下,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措施預案》并組織模擬演練。
(四)積極優化考生服務。學院將提前公布《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時、準確為考生解讀招生政策規定和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二、組織領導
(一)切實落實學院招生錄取工作主體責任。學院成立2024年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一志愿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同時,學院組織成立不少于5人的復試專家小組,小組成員包括導師、紀委委員(紀檢監察員)、研究生黨建思政負責人,負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復試工作及紀檢監督等工作。
(二)學院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要服從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面領導,接受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督查組的監督檢查。
三、復試工作程序
(一)復試形式
一志愿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形式。每個考生總計面試時長為20分鐘,學院將根據學科專業特點適當調整。根據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時間安排,學院擬定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學位一志愿復試工作的時間及地點如下:
復試時間:2024年3月29日(周五)上午9:00—11:30
復試地點:哈爾濱商業大學江北校區B區B04號樓407會議室
復試順序將在復試開始前抽簽確定。有關復試的最終時間、地點等如有變化,以學院后續通知為準。
(二)復試分數線劃定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時,要進行差額復試。學院將在國家線的基礎上,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劃定復試分數線,差額比例不低于120%,確定復試名單。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時,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1.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學院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報研究生學院審定。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24年國家計劃確定后,由考生向學院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報研究生學院審定、備案。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除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外,按考生類別須分別準備:
1.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3.應屆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自考生須提交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交網絡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內容如下: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為自考(或網絡教育)本科生,報考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學院**專業碩士研究生,本人承諾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6.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學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須按照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內容進行審查。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復試小組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1.專業能力考核(80分)。主要考核考生大學階段學習基本情況及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研究工作潛在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其他專業技能或資格、科研情況等。
2.外語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4.加試科目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學院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新聞評論》《新聞寫作》兩科專業知識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復試考生名單上報與公示
復試資格審查結果經審查人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進入復試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六)復試全程要求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由學院保存至少三年時間。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專業能力考核滿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48分。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
(3)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4)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
(5)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
學院(學科)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學院(學科)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擬錄取考生統一進行公示。
(三)體檢要求
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五、其他
1.信息公開。研究生學院將在在復試、錄取期間開辟網站專欄,對學院提交的《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進入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示。學院也將在復試前將《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在學院網站公布。
2.工作紀律。嚴肅工作紀律,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及工作小組名單、復試命題小組名單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所有參與復試的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本年度錄取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咨詢與申訴。學校及學院設立復試錄取專門咨詢及申訴電話,詳細內容如下:
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65278王老師
學院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65077
研究生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92021,
郵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郵箱:hsdyzbz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65256,
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六、本辦法由哈爾濱商業大學基礎科學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哈爾濱商業大學基礎科學學院
2024年3月22日
哈爾濱商業大學設計藝術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要求,規范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嚴格規范組織復試工作。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采用研究生學院和校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巡查監督方式,對復試錄取全過程加強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二)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三)積極優化考生服務,及時、準確為考生解讀招生政策規定和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二、組織領導
設計藝術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專家小組,負責組織開展2024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我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和網絡安全等工作;監督復試各環節工作,確保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教師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工作規范落實各項工作;落實復試錄取工作中的網絡安全、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及經費保障等。
三、復試工作程序
(一)復試工作時間、地點及形式
1.一志愿復試時間:3月28日上午9:00-12:00
地點:哈爾濱商業大學南校區設計藝術學院(哈爾濱市道里區通達街138號,原食品樓515教室)
2.復試形式:一志愿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形式
(二)復試分數線劃定
1.根據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國家分數線A類分數標準。
2.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設計藝術學院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報研究生學院審定;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24年國家計劃確定后,由考生向設計藝術學院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報研究生學院審定、備案;
(三)復試資格審查
設計藝術學院組織專人在復試前對參加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復試前考生須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除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外,按考生類別須分別審查:
1.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3.應屆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自考生須提交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交網絡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內容如下: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為自考(或網絡教育)本科生,報考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學院**專業碩士研究生,本人承諾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以上涉及的復試審查資料需考生自行準備好電子版壓縮文件于2024年3月27日之前一并發送到指定郵箱:444392414@qq.com,審查資料期間考生需保持聯系暢通。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
(一)專業能力考核(80分)
考生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研究工作潛在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其他專業技能或資格、科研情況等。
專業命題創作:隨機抽取1道復試題目進行藝術設計專業命題創作。自備繪畫工具,著色工具,測量工具,馬克筆、顏料等;自備畫板、A3繪圖紙。主要考查考生大學階段專業課學習情況、考生對本學科專業技能掌握程度。
(二)外語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言談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四)加試科目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知識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專業能力考核滿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48分。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
(3)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4)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
(5)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
設計藝術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學院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擬錄取考生統一進行公示。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三)體檢要求
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六、復試及招生的咨詢和申訴
所有參與復試的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本年度錄取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的人事檔案、政審材料、身體狀況等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設計藝術學院咨詢:
電話:0451-84892229、18249024335白老師
郵箱:1124018945@qq.com
研究生學院咨詢:
電話:0451-84892021
郵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郵箱:
hsdyzbz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
0451-84865256
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辦法由設計藝術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哈爾濱商業大學MBA(MPA)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要求,規范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結合MBA(MPA)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嚴格規范組織復試工作。接受研究生學院和校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巡查監督,對復試錄取全過程加強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二)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制定《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組織模擬演練。
(三)積極優化考生服務。提前發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及時、準確為考生解讀招生政策規定和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和要求,讓考生充分知曉。
二、組織領導
(一)切實落實MBA(MPA)中心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主體責任,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MBA(MPA)中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復試錄取具體工作,并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專家小組。遴選思想政治覺悟高、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博士、碩士導師、紀委委員(紀檢監察員)、研究生黨建思政負責人,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專家小組,負責政治理論及思想品德考核、外語能力考核和專業素質考核等工作。
三、復試工作程序
(一)復試工作時間及形式
1.復試時間如下:
思想政治理論知識考核時間:2024年3月29日,上午 9:00—10:30
MPA非全日制面試時間:2024年3月29日,下午 13:30—18:00
MBA非全日制面試時間:2024年3月30日,8:30——18:00
MBA全日制面試時間:2024年3月31日,8:30——18:00
注:所有參加面試學生需攜帶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提前1小時到面試現場,抽取面試分組及順序。
2.復試形式:第一志愿采取現場復試形式,復試時應著正裝。
3.復試地點:哈爾濱市道里區通達街138號,哈爾濱商業大學南校區主樓,MBA(MPA)中心3-5樓
(二)復試分數線劃定
1.MBA全日制。總分要求170分,管理類綜合聯考不低于78分,外語不低于39分。復試比1:1.2
2. MBA非全日制。總分要求163分,管理類綜合聯考不低于78分,外語不低于39分。復試比1:1.2
3. MPA非全日制。總分要求173分,管理類綜合聯考不低于86分,外語不低于43分。復試比1:1.2
4.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報研究生學院審定。
5.報考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待2024年國家計劃下達后確定。由考生向學院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三)復試資格審查
1.考前要對考生“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據數據比對),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嚴肅考風考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規違紀行為,考生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
2.復試前考生須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在3月28日早8:30——15:30期間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審查地點:哈爾濱市道里區通達街138號,哈爾濱商業大學南校區主樓2樓201—203教室,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上下載,一定要帶二維碼樣式,須在有效期內,不可以是學籍驗證報告),右上角手寫簽名;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與網絡報名系統一致);
(3)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學位證的考生提供學位證書,與網絡報名系統一致);
持有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5)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需手寫簽字;
(6)準考證兩份;
(7)本人手持準考證、身份證的免冠清晰照片,彩色打印到A4紙;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按上述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四)復試考生名單上報與公示
復試資格審查結果經審查人和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加蓋MBA(MPA)中心公章后,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進入復試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五)復試工作要求
復試工作由MBA(MPA)中心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實施。
1.加強對參加復試工作各類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崗前培訓,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保障復試工作安全、公平進行。
2.復試工作相關人員配齊相關硬件和軟件,復試前進行充分測試,保障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3.“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每位復試專家組成員獨立評分,每名考生復試全過程視頻存檔3年。
(六)擬錄取名單確定
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中心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擬錄取考生統一進行公示。
考生綜合成績根據以下公式進行核定:
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七)體檢工作
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由面試和筆試兩部分組成。包括思想政治理論知識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能力考核和外語能力考核四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和筆試成績各占50% 。其中:
筆試部分:思想政治理論知識考核100分。
面試部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
(一)思想政治理論知識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政治理論素養,參考書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2023年版 中共中央宣傳部,人民出版社。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心理健康和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三)專業能力考核
以綜合性、開放型能力試題為主。主要考核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研究工作潛在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四)外語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四)不予錄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思想政治理論知識考核滿分10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專業能力考核滿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48分。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
(3)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
(4)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對擬錄取的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對所有考
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如有違規違紀行為且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其他
(一)加強復試工作紀律
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及管理員、復試命題小組名單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MBA(MPA)中心在復試錄取期間在中心官方網站公布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對進入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通過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
(三)做好復試及招生的咨詢和申訴工作
MBA(MPA)中心 電話:0451-84865234,郵箱:hrbcumbampa@163.com;
研究生學院 咨詢電話:0451-84892021,郵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郵箱:hsdyzbz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65256,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六、本實施細則由MBA(MPA)中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哈爾濱商業大學MBA(MPA)中心
2024年 3月 22日
哈爾濱商業大學食品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要求,結合《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規范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我學院特制定本細則。一、復試組織管理工作
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集中健全,維護考試的合法權益;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客觀評價,考核量化。
二、復試內容
一志愿復試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形式,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
1.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大學階段學習基本情況,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研究工作潛在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其他專業技能或資格、科研情況等。
2.外語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4.加試科目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知識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考生需準備的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復試前考生須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除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外,按考生類別須分別準備:
(一)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三)應屆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自考生須提交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交網絡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內容如下: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為自考(或網絡教育)本科生,報考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學院**專業碩士研究生,本人承諾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五)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專業能力考核滿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48分。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
(3)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4)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
(5)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三)體檢要求
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五、復試工作地點及時間
復試具體安排請見下表:
復試時間 | 復試地點 | 復試科目 | 備注 |
2024.3.29 | 食品工程學院322 | 《食品分析》(第1版)(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4年7月;張水華主編) | 食品科學和糧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專業 |
2024.3.29 | 食品工程學院318、319、322、324 | 《食品加工單元操作原理》(科學出版社,2013年3月,張根生、韓冰主編) | 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專業 |
2024.3.29 | 食品工程學院322 | 《分析化學》(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7月) | 食品環境與安全專業 |
2024.3.29 | 食品工程學院322 | 《食品分析》(中國輕工業出版社:夏文水) | 生物與醫藥專業 |
(一)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全程監督復試工作,對復試現場全程錄音錄像,并將錄音錄像保留3年。對在復試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或工作人員,將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理。
(二)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的規定和教育部有關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對復試專家組名單、命題教師、監考教師、評卷教師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咨詢電話
食品工程學院咨詢 電話:0451-84844281,
研究生學院咨詢 電話:0451-84892021,
郵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郵箱:hsdyzbz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65256,
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哈爾濱商業大學食品工程學院
2024年3月25日
哈爾濱商業大學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以及《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哈爾濱商業大學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統籌兼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二、組織領導
(一)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成立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制訂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和應急措施預案并組織實施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
(二)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服從學校2024年哈爾濱商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面領導,接受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督查組的監督檢查。
(三)各專業的復試專家,由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從符合2023年資格認定的碩士研究生導師中抽取。
三、復試工作程序
(一)復試工作形式及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形式,考生需憑初試準考證入校進行復試;復試時間:2024年3月27日
1.復試前資格審查時間:3月27日07:00-08:00,地點:哈爾濱商業大學南校區主樓230室;
2.面試時間:3月27日08:30,地點:哈爾濱商業大學南校區主樓230室、101室;
3.筆試時間:3月27日13:30,地點:哈爾濱商業大學南校區主樓404室、402室;
(二)復試分數線劃定
執行國家下達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對應的學術學位類或專業學位類分數線。
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提交相關佐證材料,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報研究生學院審定。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審查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手持身份證的近日清晰免冠照片、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考生按照類別在資格審查時分別提交如下材料:
1.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于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3.應屆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自考生須提交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交網絡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還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內容如下: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為自考(或網絡教育)本科生,報考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學院**專業碩士研究生,本人承諾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要求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要求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6.加蓋考生本科畢業院校公章的大學學習成績單;
7.另外,四六級證書、專業技能或資格證書、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材料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供;
8.一志愿考生將以上(1-7)相應材料紙質版按時提交哈爾濱商業大學南校區主樓230室,上交時間2024年3月27日07:00-08:00。
(四)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初試總分為5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復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學院審定,研究生學院審定后對擬錄取考生統一公示。
(五)體檢工作
考生的身體健康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六)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的人事檔案、政審材料、身體狀況等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2.復試相關工作安排請關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和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網站通知。
四、復試的具體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部分,滿分為100分。具體如下:
(一)專業能力考核包括筆試部分(70分)和面試部分(10分),滿分80分。筆試部分(70分),考試按照《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考核方式: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基本理論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部分(10分),主要考察大學階段學習基本情況,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研究工作的前沿動態,專業技能或資格、參與科研情況等。
(二)外語能力考核(面試)10分,考生獲得外語四六級情況,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連貫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面試)1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四)同等學歷考生加試
同等學歷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知識,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
五、不予錄取的情形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專業能力考核(筆試部分),滿分7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42分。專業能力考核(面試部分)。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滿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線為6分);
(3)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4)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
(5)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其他
1.加強復試工作紀律。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復試命題小組名單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復試及招生的咨詢和申訴工作
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咨詢郵箱:290974423@qq.com;
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咨詢電話:
0451-8483820718845110958(梁偉老師);
研究生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92021,郵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郵箱:hsdyzbzs@163.com;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65256,
郵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實施細則由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哈爾濱商業大學藥學院(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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