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藥科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58:56 編輯:考研派小莉
廣東藥科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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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藥科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研究生復試是高校人才選拔的重要環節,對提升人才選拔質量,保證人才選拔的公平公正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文件及廣東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研究生復試工作,確保師生健康及復試工作順利實施,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復試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在確保安全性、科學性、公平性的基礎上,堅持健康第一、立德樹人、公平公正、質量為先的原則,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強化責任、科學選拔,確保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 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批學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和各一級學科學位授權點或專業學位授權點所在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統籌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下設工作小組,負責綜合協調、處理與上報復試與錄取工作事宜,保障復試與錄取工作順利實施。
(1)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
(2)醫藥信息工程學院成立網絡遠程復試技術工作小組,提供在線復試的技術保障與支持,參與復試小組和秘書在線操作等培訓工作。
2.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根據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開展具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水平的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組長為具有正高職稱的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配備秘書1-2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完成身份驗證、操作復試系統、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4.復試組織過程中,各學院應切實發揮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小組的職能,做好復試工作場所消毒、通風工作,確保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離的防疫準則。
三、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 普通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執行。
2.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在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基礎上,總分降10分,單科成績要求不變。
四、復試要求及程序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比例和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
我校研究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各學院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確定本單位各專業復試比例。
各學院在達復試基礎分數線的基礎上,采用初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分專業(或方向)擬招生計劃數×復試比例,確定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若最后一名總分并列,則并列者一并進入復試),報研招辦審定。
(二)碩士生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對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以網絡遠程資格審查形式進行,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核材料原件于入學復查時進行再次核對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各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將以下材料準備完畢后,進行電子掃描,按以下文件類別和順序命名,打包(以準考證號+姓名命名)后通過網絡方式提交:
1.考生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
2.應屆生的學生證原件。
3.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
4.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5.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授課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原件。
6.對于在讀研究生,須提交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7.對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8.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 關證明材料。
10.報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提供學生證原件的應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三)復試細則
1.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將于3月下旬啟動。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和當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確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各學院做好復試場所的防疫保障,確保復試工作人員生命健康安全和復試相關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加強考生咨詢服務,特別是加強對考生參加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的具體引導、指導與服務。
2.學院在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發布以后,根據生源和招生計 劃等情況,研究確定本單位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報研招辦審定后及時公布(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總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3.學院根據學校復試工作方案制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復試程序要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強。學院復試細則報研招辦審定后,應及時在學院網站上發布。
學院應提前對復試平臺進行系統測試和模擬演練,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偶發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同時加強考生咨詢服務,特別是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具體引導、指導與服務。
學院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同一專業要選用相同的網絡復試軟件技術平臺,所有專業的網絡復試均須采取“雙機位”方式進行。復試開始前,要進行人臉、人證識別程序,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要建立建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要在復試開始前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加強考生誠信教育。
4.復試內容要兼顧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學科知識結構、科學研究潛力和外語水平能力的考核。復試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5.考生的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面試中進行,由各學院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復試面試外,還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學院在復試期間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采取“函調”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復試過程指定專人做好文字記錄,并填寫《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復試記錄每考生一份,應妥善保存歸檔。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由學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四)復試基本流程
1.學院遴選復試小組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準備復試試題、制定網絡遠程復試的操作規程、組織全流程模擬演練和全方位功能測試、組織人員進行工作要求和網上操作培訓、布置復試場地、提前做好應急預案。
鑒于網絡遠程面試的特殊性,學院提前部署,做好人員培訓,確保其可以熟練使用復試平臺軟件,以便相關工作順利開展。
2.復試前,學院要安排專人與復試考生聯系并進行系統和設備等測試,確定考生考試時間,確認考生設備、軟件、網絡和考試環境等條件達到復試要求。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由各學院將考生情況匯總報研招辦,根據考生情況申請協調生源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3.復試前,學院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和材料核驗,與考生簽訂《誠信承諾書》。
4.復試小組秘書在考生進入復試系統后,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操作,完成身份核驗,安排考生進入面試考場、現場記錄和錄音錄像、協調面試其他事宜。
5.復試時,學院應提前對復試小組成員和現場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并記錄,組織工作人員有序進入復試地點。
6.復試小組結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
7.復試小組現場獨立打分并完成復試記錄有關工作。
(五)網絡遠程復試對考生的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學院要求做好設備和網絡測試,保證設備電量充足,網絡連接正常。
2.考生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考生端需要2部帶攝像頭的設備,一臺設備從正面拍攝,另一臺設備從考生側后方成45°拍攝,要保證考生考試屏幕能清晰地被復試專家組看到。
3.復試期間不允許采用任何方式變聲、更改人像。考生音頻視頻必須全程開啟,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離開。復試期間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更換視頻背景。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濃妝,頭發不可遮擋面部,保證面部清晰可見,不戴耳飾及耳機,露出雙耳。
4.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錄屏錄像錄音。
5.考生應選擇獨立安靜房間獨自參加網絡遠程復試。整個復試期間,房間必須保持安靜明亮,房間內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許出現其他聲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
6.考生復試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學院有特殊規定者,以學院規定為準。
7.復試期間如發生設備或網絡故障,應主動采用學院規定方式與學院保持溝通。
(六)復試成績的計算
復試成績計算取復試小組全體成員對考生評價成績的平均分,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如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五、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同時符合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一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一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一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調入我校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校該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接收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本學院接收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咨詢電話等信息,并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2.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咨詢電話等信息由研究生學院、各相關學院網站公布。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校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六、錄取
1.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各專業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不得調劑錄取。第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同類考生中,擬錄取名單最后一名有相同總成績,則初試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如初試成績相同,則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在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行學籍注冊;不合格者,如符合學籍管理規定的,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年。若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3.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定后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復試不合格者、同等學力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均指未達到該項滿分的60%),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復試監督和復議
1.信息公開公示
復試錄取辦法及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分專業招生計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將在網上進行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需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2.實行監督巡視制度
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學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必要時還可派出監察員到考場進行現場監察。復試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3.實行復議制度
在公示期內,學校及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4. 咨詢及監督聯系方式
廣東藥科大學研究生學院電話:020-39352060
廣東藥科大學紀檢、監察處電話:020-39352093

研究生復試是高校人才選拔的重要環節,對提升人才選拔質量,保證人才選拔的公平公正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統籌管理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負責指導、協調、處理與上報復試錄取工作事宜,保障復試錄取工作順利實施。
(二)各一級學科學位授權點或專業學位授權點所在學院(以下簡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根據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開展具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導師或高級職稱的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組長為具有正高職稱的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配備秘書1-2名。
(三)學校紀委辦公室組織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四)成立分管校領導擔任助長的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為:研究生院、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部、保衛部、信息中心、總務后勤部、各一級學科學位授權點或專業學位授權點所在學院負責人,負責處理考試期間試題安全、信息系統故障、公共事件、自然災害等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一)普通考生:各學院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基礎上,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合理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線要求,并在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公布。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基礎上,總分降10分,單科成績要求不變。
四、復試要求及程序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比例和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
我校研究生復試實行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各學院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確定本單位各專業復試比例,在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加以明確。
各學院在達復試基礎分數線的基礎上,采用初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分專業(或方向)擬招生計劃數×復試比例,確定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若最后一名總分并列,則并列者一并進入復試),報研招辦審定后,由學院通知本單位符合資格的考生參加復試。
(二)碩士生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新生入學復查時將進行再次核對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各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2.應屆生提交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學歷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獲學位者還須提供學位證書或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3.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單位公章的大學階段成績單。
4.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5.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授課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的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
6.在讀研究生須提交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7.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0.報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11.《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應屆生考生由所在學院(畢業學院)簽署意見并蓋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開具,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開具。
12.《誠信復試承諾書》(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含成績單)一律不予退還。
(三)復試實施細則
1.學院根據學校復試工作方案制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程序要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強。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研招辦審定后,及時在學院網站上發布。
2.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將于3月下旬啟動。復試形式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具體形式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行確定。同一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具體復試時間、復試流程、采用遠程復試的考生端軟件平臺使用辦法等相關要求詳見各學院復試方案。
采用現場復試的學院,要落實校園日常衛生管理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要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做好校外人員進校管理工作。
采用遠程復試的學院要提前對復試平臺進行系統測試和模擬演練和培訓,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偶發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同一專業要選用相同的網絡復試軟件技術平臺,所有專業的網絡復試均須采取“雙機位”方式進行。
3.考前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認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審核。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加強考生誠信教育。考中堅持“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
4.復試分批進行,第一批為一志愿復試考生;第二批復試為未進入第一批復試待錄取名單、申請報考專業內方向調整的一志愿考生(考生申請辦法和流程由各學院確定并公布);第三批為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專業間調劑考生)。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于4月6日前完成。
5.學院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研究確定本單位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報研招辦審定后及時公布(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總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6.復試內容要兼顧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學科知識結構、科學研究潛力和外語水平能力的考核。復試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7.考生的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面試中進行,由各學院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8.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復試面試外,還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2個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9.學院在復試期間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復試的同時,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管理人員、導師組成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采取“函調”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0.復試過程指定專人做好文字記錄,并填寫《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復試記錄每考生一份,應妥善保存歸檔。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由學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四)復試基本流程
1.學院遴選復試小組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準備復試試題、制定復試的操作規程、組織全流程模擬演練和組織人員進行工作要求和操作培訓、布置復試場地、提前做好應急預案。
采用遠程復試的學院要安排專人與復試考生聯系并進行系統和設備等測試,確定考生考試時間,確認考生設備、軟件、網絡和考試環境等條件達到復試要求。
2.復試前,學院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和材料核驗,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3.復試小組秘書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完成身份核驗后安排考生進入面試考場、現場記錄和錄音錄像、協調面試其他事宜。
4.復試小組結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
5.復試小組現場獨立打分并完成復試記錄有關工作。
(五)遠程復試對考生的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學院要求做好設備和網絡測試,保證設備電量充足,網絡連接正常。
2.考生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考生端需要2部帶攝像頭的設備,一臺設備從正面拍攝,另一臺設備從考生側后方成45°拍攝,要保證考生考試屏幕能清晰地被復試專家組看到。
3.復試期間不允許采用任何方式變聲、更改人像。考生音頻視頻必須全程開啟,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離開。復試期間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更換視頻背景。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濃妝,頭發不可遮擋面部,保證面部清晰可見,不戴耳飾及耳機,露出雙耳。
4.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錄屏錄像錄音。
5.考生應選擇獨立安靜房間獨自參加網絡遠程復試。整個復試期間,房間必須保持安靜明亮,房間內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許出現其他聲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
6.考生復試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學院有特殊規定者,以學院規定為準。
7.復試期間如發生設備或網絡故障,應主動采用學院規定方式與學院保持溝通。
(六)復試成績的計算
復試成績計算取復試小組全體成員對考生評價成績的平均分,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如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五、調劑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同時符合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一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一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一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6.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接收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本學院接收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咨詢渠道等信息,并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不得以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
2.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咨詢電話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各相關學院網站公布。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高于36小時,具體由各學院按照實際情況設置,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校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六、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各專業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不得調劑錄取。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同類考生中,擬錄取名單最后一名有相同總成績,則初試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如初試成績相同,則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在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行學籍注冊;不合格者,如符合學籍管理規定的,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年。若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復試不合格者、同等學力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均指未達到該項滿分的60%),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復試監督和復議
(一)信息公開公示
復試錄取辦法及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分專業招生計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將在網上進行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需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二)監督巡視制度
紀委辦公室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或錄像巡查、抽查,必要時還可派出監察員到考場進行現場監察。復試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三)復議制度
在公示期內,學校及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四)咨詢及監督聯系方式
廣東藥科大學研究生院電話:020-39352060
廣東藥科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20-39352093
廣東藥科大學
2024年3月
根據《廣東藥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人工智能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二)學院成立2個復試小組,具體開展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導師或高級職稱的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組長為具有正高職稱的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配備秘書1-2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完成身份驗證、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成立1個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管理人員、導師組成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二、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普通考生:成績應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基礎上,總分降10分,單科成績要求不變。
(三)人工智能專業復試實行差額形式,按擬招生計劃數140%復試,有小數點按進一位取整(具體復試名單見附件)
三、資格審查
學院在復試當天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新生入學復查時將進行再次核對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報到時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驗(請按以下順序于左上角裝訂并寫上準考證號及姓名):
1.考生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2.應屆生提交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學歷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獲學位者還須提供學位證書或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3.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單位公章的大學階段成績單。
4.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5.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授課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的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
6.在讀研究生須提交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7.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0.報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11.《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應屆生考生由所在學院(畢業學院)簽署意見并蓋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開具,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開具。
12.《誠信復試承諾書》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13.反映個人能力的個人簡歷,簡歷中提及的獲獎、科研項目和發表的文章等,需要提供相關支撐材料。
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含成績單)一律不予退還。
四、復試方式
人工智能專業采用現場復試,包括面試和實驗技能測試兩部分。外語水平能力和專業知識綜合素質以面試形式進行,實驗技能測試以筆試形式進行。
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復試外,還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2個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工作具體安排
報到時間: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8:00-9:00。
實驗技能測試時間: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9:00-10:00(9:15后不能進考場)。
面試時間: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10開始。
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280號廣東藥科大學醫藥信息工程學院辦公室
六、考核內容與方法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專業知識考核+外語水平能力+實驗技能測試。
(一)專業知識考核: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運用等,占復試成績30%;
(二)外語水平能力考核:專業短文朗讀及翻譯等,占復試成績10%;
(三)實驗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程序設計和軟件工程,考核時間:60分鐘,卷面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60%;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錄取。如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七、復試結果和錄取
(一)復試期間全程錄音、錄像,并安排專人做好面試記錄。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評分,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復試成績,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對復試成績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以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如同類考生中,擬錄取名單最后一名有相同總成績,則初試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如初試成績相同,則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在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行學籍注冊;不合格者,如符合學籍管理規定的,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年。若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定后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復試不合格者、同等學力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均指未達到該項滿分的60%),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監督和申訴方式
各復試小組的工作情況,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監督。學校紀委辦公室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巡視監督。在公示期內,考生若對復試結果存有異議,可向學校及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九、其他
如需調劑,參照此方案執行;以上內容如有與學校復試工作方案不一致的,以學校發文為準;如因工作需要有所變動的,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十、學院聯系方式
電話:(020)39352517
聯系人:王老師
廣東藥科大學
醫藥信息工程學院
研究生復試是高校人才選拔的重要環節,對提升人才選拔質量,保證人才選拔的公平公正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和《廣東藥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一)學位點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二)根據專業方向成立復試小組,開展具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水平的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組長為具有正高職稱的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配備秘書1-2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成立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管理人員、導師組成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三、一志愿復試名單的確定
招生復試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的基礎上根據各個專業方向的招生人數及生源情況,進行差額復試,擇優擬定復試人員名單。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專業方向的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復試比例根據各專業方向第一志愿上線合格生源不同復試比例不同上線人數大于等于招生人數120%的專業方向,按招生人數120%復試,有小數點按進一位取整。上線人數不足招生人數120%的專業方向,按實際上線人數復試。
四、調劑工作安排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將提前在醫藥化工學院網站公布。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高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有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調劑要求及復試比例詳見《2024年廣東藥科大學醫藥化工學院調劑工作細則》。
五、復試工作具體安排
本學位點今年復試將采取線下現場方式進行,第一批為第一志愿報考本學位點各方向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包括申請調整方向的考生),時間為2024年3月30日;第二批時間為相關方向的調劑考生,時間另行通知。凡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包括調劑考生),必須按規定日期準時到我校參加復試,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不再保留復試資格。復試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考生報到
1.報到時間:3月30日上午8:30-11:30(第一批)
2.報到地點:
(1)制藥與化妝品方向:廣東藥科大學醫藥化工學院辦公室(校區地址:廣東省中山市五桂山鎮長命水大道13號)。
(2)食品工程方向:廣東藥科大學食品科學學院辦公室(校區地址:廣東省中山市五桂山鎮長命水大道13號)。
(3)生物技術與工程方向:廣東藥科大學大學城校區生命科學院辦公室(校區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280號)。
3.復試資格審查
各專業方向將在報到當天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新生入學復查時將進行再次核對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報到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復印件需提供原件備查),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方向:
(1)考生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復印件)。
(2)應屆生的學生證(復印件)。
(3)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
(4)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應屆生提供原件,往屆生提供復印件)。
(5)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6)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授課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
(7)對于在讀研究生,須提交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8)對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9)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0)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1)報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提供學生證的應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12)《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應屆生考生由所在學院(畢業學院)簽署意見并蓋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開具,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開具。
(13)《誠信復試承諾書》(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m)。
(二)復試考核方式及安排(第一批3月30日開始,第二批時間另行通知)
復試時間:3月30日下午14∶00-17∶30(第一批)。
復試地點:根據報到時抽簽分組情況,另行通知。
復試均為面試,包括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外語水平能力。其中,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在總成績中占60%權重,外語水平能力在總成績中占40%權重;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復試期間全程錄音、錄像,并安排專人做好面試記錄。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評分,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以總成績排序擇優選擇。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結果
考生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入待錄取名單(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進入待錄取名單)。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放待錄取通知。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統一公示。
七、監督與申訴方式
考生若對復試結果存有異議,可向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訴。
八、聯系方式
電話:0760-88207939
聯系人:劉老師
電子郵箱:longyuan@gdpu.edu.cn
廣東藥科大學醫藥化工學院
2024年3月25日
為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廣東藥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相關規定,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2.根據實際需要成立1個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管理人員、導師組成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成立4個復試小組,每組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導師或高級職稱的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組長為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配備秘書1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完成身份驗證、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的確定
2024年護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將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的基礎上,根據專業的招生人數及生源情況,進行差額復試,擇優擬定復試人員名單。復試比例為140%左右。
三、復試時間和地點
2024年 3 月 30 日(星期六)上午 8:30 在廣東藥科大學赤崗校區進行。
四、復試方式
經護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充分討論和評估,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2024年我校護理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的形式。
五、考核方法
復試均為面試,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外語水平能力、實踐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分合格或不合格。外語口語及聽力水平面試環節(30%)、專業素質和能力面試環節(40%)、實踐能力面試環節(30%),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面試期間全程錄音、錄像,并安排專人做好面試記錄。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評分,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以總成績排序擇優選擇。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復試面試外,還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見《廣東藥科大學202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加試方式為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資格檢查
考生報到時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材料清單見《廣東藥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https://yjsxy.gdpu.edu.cn/info/1012/2254.htm)。
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
七、復試結果
考生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入待錄取名單(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進入待錄取名單)。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放待錄取通知。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統一公示。
八、監督與申訴方式
各復試小組的工作情況,由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監督。在復試環節安排紀檢工作人員在場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科學規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對復試結果存有異議,可向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訴。
九、學院聯系方式:
電話:020-34055529
聯系人:鄒老師
電子郵箱:hlxy5935@126.com
護理學院
2024年3月25日
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廣東藥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規定,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保證人才選拔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學性和安全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1.生命科學與生物制藥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2.根據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開展具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水平的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組長為具有正高職稱的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配備秘書1-2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完成身份驗證、操作復試系統、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成立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管理人員、導師組成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三、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普通考生: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生物工程(學術學位類)(A線)的基礎上,根據本專業各個方向的招生人數及生源情況,進行差額復試,擇優擬定復試人員名單(詳見本院公布的復試名單)。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在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生物工程(學術學位類)(A線)的基礎上,總分降10分,單科成績要求不變,擇優擬定復試人員名單(詳見本院公布的復試名單)。
四、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申請調入我校生物工程學術學位碩士(0836)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2.初試成績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中生物工程A線的基本要求。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生物工程A線的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接收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將提前在學院網站公布。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有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五、復試細則
(一)復試方式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語水平、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本專業復試形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全程錄音錄像,每位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復試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網絡復試平臺為教育部學信網“遠程招生面試系統”,均須采取“雙機位”方式進行,操作規程見教育部學信網“遠程招生面試系統”中操作手冊—學生端(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應急備用平臺為“騰訊會議”。
考前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認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審核。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加強考生誠信教育。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
(二)復試比例
1.一志愿考生:復試比例根據各專業研究方向第一志愿上線合格生源不同復試比例不同,上線人數大于等于招生人數150% 的方向,按招生人數150% 左右復試(如某一方向招生指標≤2人,則按招生指標的200%復試);上線人數不足招生人數150% 的方向,按實際上線人數復試。
2.調劑考生:復試比例根據本專業各方向缺額的150% 左右復試(如某一方向剩余招生指標 ≤ 2人,則按剩余招生指標的200% 復試)。
(三)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
本學院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考生復試前一天按復試通知規定的方式提交資格審核材料,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新生入學復查時將進行原件再次核對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1-資格審核材料(將以下材料圖片放到word中合成一個文檔,每份材料放于同一頁中,并保存為pdf上傳,保證各材料清晰)
(1)考生準考證。
(2)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
(3)學籍學歷證明:
①應屆生:學生證原件照片頁+注冊頁,不能提供學生證原件的應屆考生需提交學信網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②往屆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4)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往屆生可提供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
(5)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6)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授課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
(7)對于在讀研究生,須提交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8)對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9)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0)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1)報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僅接到本校研招辦通知補充提交者才需提供)。
(12)《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應屆生考生由所在學院(畢業學院)簽署意見并蓋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開具,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開具。
(13)《誠信復試承諾書》(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2.材料2-個人簡歷。
(四)研究生復試批次
第一批:一志愿復試考生
綜合面試時間:4月1日
第二批:調劑考生
復試時間隨調劑復試通知一并發放。
學院根據初始成績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研究確定本學院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報學校研招辦審定后及時公布(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總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五)研究生復試內容、對考生的要求及成績評定
1.復試內容:
復試均為面試,包括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外語水平能力、實踐能力 (按實際情況填寫)其中,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在總成績中占 35%權重,外語水平能力在總成績中占 35%權重,實踐能力在總成績中占 30%權重;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小組內考生面試順序將隨機抽取,復試測試題由考生抽簽作答。
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并安排專人做好面試記錄,視頻錄音資料由學院下載保存。
2. 遠程復試對考生的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學院要求做好設備和網絡測試,保證設備電量充足,網絡連接正常。
(2)考生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考生端需要2部帶攝像頭的設備,一臺設備從正面拍攝,另一臺設備從考生側后方成45°拍攝,要保證考生考試屏幕能清晰地被復試專家組看到。
(3)復試期間不允許采用任何方式變聲、更改人像。考生音頻視頻必須全程開啟,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離開。復試期間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更換視頻背景。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濃妝,頭發不可遮擋面部,保證面部清晰可見,不戴耳飾及耳機,露出雙耳。
(4)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錄屏錄像錄音。
(5)考生應選擇獨立安靜房間獨自參加網絡遠程復試。整個復試期間,房間必須保持安靜明亮,房間內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許出現其他聲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
(6)考生復試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
(7)復試期間如發生設備或網絡故障,應主動與考官聯系。
3. 復試成績評定
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評分,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復試成績計算取復試小組全體成員對考生評價成績的平均分,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以總成績排序擇優選擇。如碩士點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如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
1.總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本專業各方向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其中復試合格但未被報考專業方向錄取的一志愿考生,由考生及相同專業內其他方向導師雙向選擇后錄取;調劑考生則按調劑報名專業方向錄取。如同類考生中,擬錄取名單最后一名有相同總成績,則初試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如初試成績相同,則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錄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在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行學籍注冊;不合格者,如符合學籍管理規定的,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年。若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3.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定后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復試不合格者(即折算為百分制低于60分)、同等學力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均指未達到該項滿分的60%),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研究生復試生科院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人:支老師
郵箱:zhishy@ gdpu.edu.cn
八、研究生復試監督和復議
(一)信息公開公示
復試錄取辦法及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專業(分方向)招生計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將在網上進行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二)監督巡視制度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或錄像巡查、抽查,必要時還可派出監察員到考場進行現場監察。復試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三)復議制度
在公示期內,學校及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四)咨詢及監督聯系方式
廣東藥科大學研究生院電話:020-39352060
廣東藥科大學紀檢監察室電話:020-39352093
廣東藥科大學生命科學與生物制藥學院
2024年3月25日
根據《廣東藥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規定,秉承“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管理
1. 基礎醫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2. 根據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開展具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導師或高級職稱的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組長為具有正高職稱的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配備秘書1-2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完成身份驗證、操作復試系統、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
二、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024年基礎醫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將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的基礎上,根據招生人數及生源情況,進行差額復試,擇優擬定復試人員名單。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按照專業方向的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上線人數大于等于招生人數150%的方向,按招生人數150% 左右復試(如某一方向招生指標≤2人,則按招生指標的200%復試);上線人數不足招生人數150% 的方向,按實際上線人數復試。
調劑考生復試:復試比例根據本專業各方向缺額的150% 左右復試(如某一方向剩余招生指標 ≤ 2人,則按剩余招生指標的200% 復試)。
三、調劑
調劑要求詳見《2024年廣東藥科大學基礎醫學院調劑工作細則》。
四、復試具體工作安排
我院今年復試將采取線下現場方式進行,第一批為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基礎醫學院基礎醫學專業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包括申請調整方向的考生),時間為2024年4月2日;第二批時間為相關方向的調劑考生,時間另行通知。凡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包括調劑考生),必須按規定日期準時到我校參加復試,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不再保留復試資格。復試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考生報到:
1. 報到時間、地點:4月2日(第一批)/時間另行通知(第二批),地點:廣東藥科大學大學城校區基礎醫學院2樓學院辦公室(校區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280號)。
2. 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將在報到當天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新生入學復查時將進行再次核對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報到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者復印件(復印件需提供原件備查),復印件上須寫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方向:
(1)考生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復印件)。
(2)應屆生的學生證(復印件)。
(3)往屆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復印件)。
(4)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應屆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往屆生可提供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
(5)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6)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授課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
(7)對于在讀研究生,須提交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8)對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9)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0)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1)報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僅接到本校研招辦通知補充提交者才需提供)。
(12)《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應屆生考生由所在學院(畢業學院)簽署意見并蓋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開具,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開具。
(13)《誠信復試承諾書》(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二)復試考核方式及安排
復試均為現場面試,包括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外語水平能力、實踐能力,其中,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在總成績中占35%權重,外語水平能力在總成績中占35%權重,實踐能力在總成績中占30%權重。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面試期間全程錄音、錄像,并安排專人做好面試記錄。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評分,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以總成績排序擇優選擇。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的同時,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管理人員、導師組成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采取“函調”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結果
考生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入待錄取名單(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進入待錄取名單)。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放待錄取通知。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統一公示。
六、監督與申訴方式
各復試小組的工作情況,由基礎醫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督。考生若對復試結果存有異議,可向基礎醫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訴。
七、聯系方式:
電話:020-39352552
聯系人:劉老師
電子郵箱:408011126@gdpu.edu.cn
廣東藥科大學基礎醫學院
2024年3月25日
根據《廣東藥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規定,秉承“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擇優錄 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二)根據實際需要成立4-5個復試小組,開展具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水平的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組長為具有正高職稱的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配備秘書1-2名,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完成身份驗證、操作復試系統、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成立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管理人員、導師組成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的確定
2024年公共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將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線)的基礎上,根據各個專業及研究方向的招生人數及生源情況,進行差額復試,擇優擬定復試人員名單。復試比例根據各專業及方向第一志愿上線合格生源不同復試比例不同,上線人數大于等于招生人數200%的方向,按招生人數200%復試;不足招生人數200%的方向,按實際上線人數復試。
三、調劑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將提前在學院網站公布。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有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調劑要求詳見《2024年廣東藥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調劑信息公告》。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學位點將根據各專業方向缺額人數,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挑選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當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缺額數 > 3時,按錄考比例1:2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當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缺額數 ≤ 3 時,按錄考比例1:3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四、復試時間
(一)第一志愿考生
2024年 3 月 31日(星期日)上午9:00 開始
(二)調劑考生
具體以學位點所發復試通知為準(待定)。
五、復試方式: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語水平、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本學位點復試形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全程錄音錄像,每位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復試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網絡復試平臺為教育部學信網“遠程招生面試系統”,均須采取“雙機位”方式進行,操作規程見教育部學信網“遠程招生面試系統”中操作手冊—學生端(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應急備用平臺為“騰訊會議”。
六、考核方法
(一)復試均為面試,包括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外語水平能力(含專業英語),其中,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在復試總成績中占50%權重,外語水平能力(含專業英語)在復試總成績中占50%權重;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二)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評分,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以總成績排序擇優選擇。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資格檢查
學位點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新生入學復查時將進行再次核對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將資格審核材料電子版合并為一個pdf文檔,于3月29日前,發送至huhengfang@gdpu.edu.cn郵箱。
(一)資格審查材料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證丟失,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
(2)初試準考證。
(3)應屆生的學生證、個人成績單。
(4)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個人成績單。
(5)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6)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授課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8門相關專業本科課程考試成績單。
(7)對于在讀研究生,須提交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8)對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9)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0)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1)報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提供學生證的應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12)《廣東藥科大學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應屆生考生由所在學院(畢業學院)簽署意見并蓋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開具,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開具。
(13)《誠信復試承諾書》(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二)復試補充材料
我院根據復試要求,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情況的全面考察,請考生提供科研成果或相關論文、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相關補充材料,作為復試綜合評價的評分依據。
八、復試結果
考生總成績由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按50%權重相加得出。第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入待錄取名單(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進入待錄取名單)。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放待錄取通知。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統一公示。
九、監督與申訴方式
各復試小組的工作情況,由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監督。在復試環節安排紀檢工作人員在場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科學規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對復試結果存有異議,可向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訴。
十、學院聯系方式:
電話:(020)34055355
聯系人:陳老師
電子郵箱:chenmiao@gdpu.edu.cn
廣東藥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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