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師范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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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師范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教學〔2018〕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及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我區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內教招考研〔2021〕2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2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21年度研究生復試及招生錄取工作。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需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復試的組織管理、考務安排,做好命題、試卷印制、試卷保管與分發、考試組織、閱卷、違規考生上報、擬錄取名單報送等相關工作,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監督檢查,特別要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工作。凡在校教職工有近親屬或關系密切的其他人員參加我校2021年度碩士研究生考試的,一律不得參與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復試工作由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一定比例的校外相關專家。復試期間,學校將安排專人巡視各招生單位的復試工作。
二、復試及錄取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復試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行統一復試內容及合格要求,統一錄取標準。
(二)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采用差額方式確定復試名額。凡上線考生數超過擬錄取人數的專業,參加復試的人數與計劃招生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 :1,不同專業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
2.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接收調劑原則
(1)第一志愿上線人數未達到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招生計劃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
(2)我校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背景、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條件,擇優接收調劑。
2.接收調劑的具體要求
(1)調劑須符合教育部、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調劑政策以及我校相關專業報考條件(詳見我校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
(2)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調劑系統進行調劑,未通過該系統調劑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B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個別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按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分數要求接受調劑(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首先考慮相同專業的調劑。
(5)可優先考慮校內第一志愿考生在相關專業之間的調劑。
(6)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7)申請調劑同一個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調劑名單。
(8)各專業接收調劑的人數控制在缺額人數的1.2—2倍以內。
(9)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10)我校不接收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調劑考生。
(11)各調劑考生須認真查閱我校2021年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和我校2021年調劑辦法,如不符合我校調劑要求,造成調劑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進入復試的初試分數要求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報考人數及考生初始成績研究決定。復試內容及合格要求與普通考生一致。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各培養單位針對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課程與教學論、藝術類考生〔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設計學、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學科教學(數學)、新聞與傳播碩士按照報考研究方向參加復試。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參加外語及一門專業課的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此外,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生均按同等學歷考生對待),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除外語、專業課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外還需參加政治理論考試。
1.外語復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試題的難度與初試試題相當,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
2.專業課復試由各招生單位組織安排。要按照初試命題規則進行命題,考試時間由研究生院統一確定。
專業課復試旨在進一步考核考生對本專業本科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的掌握程度。一律采用筆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至少配備兩名監考人員,并嚴格按考試要求實施。
3.綜合素質面試內容與方式由各專業復試小組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組織安排。要求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應有指導教師參加,同時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須統一,成績按A、B、C、D四檔記錄,分別對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所有復試應有記錄。復試結束時,監考人員、專業課復試小組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均應在復試記錄單上簽字。綜合素質面試要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5.復試要在標準化考場進行,各科目的考試、面試均須通過人臉識別驗證進行考生身份識別,防止冒名頂替。面試過程須使用攝像機和錄音設備對考生和復試教師全程錄像和錄音,確保錄像錄音完整清楚。復試所涉及的考試材料(包含答卷、成績評定書面記錄等)、視頻監控資料、影像及錄音資料等須保存至復試結束后3年。與考生復試成績相關的所有復試書面記錄材料均應完整,不得缺頁、違規涂改。
6.同等學歷考生加試的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一律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且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中的專業課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7.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的考生的政治理論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六)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1.除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學(03方向)、美術、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外的其他所有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00)×60+〔(外語復試成績+專業課復試成績)/200〕×40。
2.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學(03方向)、美術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00)×40+〔(外語復試成績+專業課復試成績)/200〕×60。
3.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300)×60+〔(外語復試成績+專業課復試成績+政治理論)/300)〕×40。
四、錄取辦法及要求
1.在本專業內按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凡有調劑考生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復試外語成績須達到我校合格線;復試專業課成績60分以上(含)為合格。
4.綜合素質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歷考生加試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課程與教學論、藝術類考生〔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設計學、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學科教學(數學)、新聞與傳播碩士按照報考研究方向錄取。
7.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達到報考條件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加15分。
8.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9.經考生確定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學籍學歷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10.計劃類型的確定辦法
(1)少數民族考生中未達到按學科門類劃定的B類分數線,只達到少數民族初試最低線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培養方式,均須簽署《定向合同書》。
(2)凡復試成績合格且人事關系在我校的正式教職工,培養類型均確定為定向。
11.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1.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有關規定,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復試工作實行監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應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要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進行巡查,必要時可對部分考場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復試場地需在明顯位置張貼申訴舉報電話,并對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
3.復試工作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按照規定及時對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進行公布。
4.復試及錄取結果的申訴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并會同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共同復議并做出處理決定,考生對處理結果有異議時可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訴。
5.咨詢電話:0471—4393213;舉報電話:0471—4393301。
內蒙古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將于3月30日至3月31日進行。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試資格審查
1.考生復試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初試準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
(2)往屆畢業生:初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網上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在線驗證,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最近3個月內查詢結果。
(3)同等學力考生:除需要提供以上(1)、(2)條中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8門主干課程成績單。
(4)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參加復試的考生除需要提供以上(1)、(2)條中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戶口本考生本人頁及《定向協議書》。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需要提供以上(1)、(2)條中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
(6)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同時提交本人享受加分政策的佐證材料。
(7)提交本人簽字的《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詳見附件1)。
考生可通過指定郵箱提交電子版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或將紙質材料提交至學院聯系人處。(《內蒙古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各學院專業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二、復試方式及流程
1.復試方式: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2.報到流程:
第一步:3月26日—27日提交復試資格審查資料。
第二步:通過資格審查后,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中心網上交費系統繳納復試費,繳費時間為3月28日—29日。網址: 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 (需用身份證號碼和考生編號登錄系統)。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關于延續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國家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研究生考試復試費每人每科60元,藝術類每人每科80元。考生務必打印繳費收據并攜帶繳費收據參加復試,如未繳費則不允許參加復試。
第三步:通過資格審查及繳納復試費后到各學院報到。
三、各學院報到
考生請于3月28日—29日持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到我校各學院報到。(《內蒙古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各學院專業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四、復試安排
3月30日上午,8:30-11:30專業課筆試,請考生報到時聯系學院確定專業課考試地點。
3月30日下午,14:00-17:00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政治理論考試,地點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告知考生。
3月31日上午,8:30-12:00綜合素質面試,地點由學院另行通知。
3月31日下午,14:00-20:00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地點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告知考生。
面試時間如有變動,根據報考學院統一通知安排。
五、各學院在3月28日前將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名單報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試結束后,4月3日前將復試結果及相應材料一并報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附件1:
附件1:《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附件2:
附件3:
一、復試資格審查
1.考生復試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初試準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
(2)往屆畢業生:初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網上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在線驗證,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最近3個月內查詢結果。
(3)同等學力考生:除需要提供以上(1)、(2)條中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8門主干課程成績單。
(4)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參加復試的考生除需要提供以上(1)、(2)條中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戶口本考生本人頁及《定向協議書》。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需要提供以上(1)、(2)條中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
(6)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同時提交本人享受加分政策的佐證材料。
(7)提交本人簽字的《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詳見附件1)。
(8)提交本人簽字及所在單位簽署意見的《內蒙古師范大學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考核表》(詳見附件2)。
因未按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或上傳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導致不能通過資格審查、復試、錄取的后果,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可通過指定郵箱提交電子版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或將紙質材料提交至學院聯系人處。(《內蒙古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各學院專業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二、復試方式及流程
1.復試方式: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2.報到流程:
第一步:3月26日—27日提交復試資格審查資料。
第二步:通過資格審查后,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中心網上交費系統繳納復試費,繳費時間為3月28日—29日。網址: 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 (需用身份證號碼和考生編號登錄系統)。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關于延續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國家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研究生考試復試費每人每科60元,藝術類每人每科80元。考生務必打印繳費收據并攜帶繳費收據參加復試,如未繳費則不允許參加復試。
第三步:通過資格審查及繳納復試費后到各學院報到。
三、各學院報到
考生請于3月28日—29日持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到我校各學院報到。(《內蒙古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各學院專業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四、復試安排
3月30日上午,8:30-11:30專業課筆試,請考生報到時聯系學院確定專業課考試地點。
3月30日下午,14:00-17:00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政治理論考試,地點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告知考生。
3月31日上午,8:30-12:00綜合素質面試,地點由學院另行通知。
3月31日下午,14:00-20:00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地點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告知考生。
面試時間如有變動,根據報考學院統一通知安排。
五、各學院在3月28日前將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名單報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試結束后,4月3日前將復試結果及相應材料一并報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附件1:

附件2:
附件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3:
附件3:內蒙古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各學院專業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pdf
內蒙古師范大學
研究生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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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
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將于4月1日——4月2日進行。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一、復試方式及流程
1.復式方式: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2.報到流程:
第一步:參加復試考生上傳資格審查資料。
第二步:參加復試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中心網上交費系統繳納復試費,繳費時間為3月28日-3月30日。網址:https://www1.nm.zsks.cn/yzfs/(需用身份證號碼和考生編號登錄系統)。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關于延續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國家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研究生考試復試費每人每科60元,藝術類每人每科80元。考生務必打印繳費收據并攜帶繳費收據參加復試,如未繳費則不允許參加復試。
第三步:打印復試準考證,到各學院報到。
二、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審查時間:
3月28日-3月30日進入復試的考生登陸網址: http://39.99.114.64:9520/login.html,點擊激活賬號,按要求上傳材料,上傳完成后到查看個人資料頁面確認保存并提交,建議使用谷歌最新版本瀏覽器上傳材料。
2.資格審查考生需上傳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上傳初試準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
(2)往屆畢業生:上傳初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網上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在線驗證,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同等學力考生:除需要提供以上1、2、3條中的材料外,還需上傳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8門主干課程成績單。
(4)享受少數民族政策上線的考生除上述證件外還需上傳戶口本考生本人頁。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上傳《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因未按要求上傳資格審查材料,或上傳虛假材料,造成考生不能通過資格審查、復試、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打印復試準考證,到各學院報到
資格審查通過并完成繳費的考生可在2023年3月30日再次登陸網址http://39.99.114.64:9520/login.html打印復試準考證。未繳費、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均不予安排考場。
考生請于3月31日持身份證、初試及復試準考證到我校各學院報到,考生需仔細查閱研究生院網站招生欄內《內蒙古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各學院專業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通知。
四、復試安排
4月1日上午,8:30-11:30專業課筆試,請考生報到時聯系學院確定業務課考試地點。
4月1日下午,14:00-17:00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政治理論考試,地點由學院自行確定。
4月2日上午,8:30-12:00綜合素質面試,地點由學院另行通知。
4月2日下午,14:00-20:00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地點由學院自行確定。
面試時間如有變動,根據報考學院統一通知安排。
五、各學院在3月24日前將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名單報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試結束后,4月4日之前將復試結果及相應材料一并報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內蒙古師范大學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內蒙古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安排
根據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和《內蒙古師范大學2022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22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現將復試工作安排如下:一、復試時間
2022年我校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將于2022年4月7日——4月11日間進行。
二、復試方式
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面試。網絡遠程復試主平臺采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程面試系統”,備用復試平臺為“阿里釘釘”與“騰訊會議”平臺。
三、復試資格審查
(一)復試資格審查時間
調劑參加復試考生于2022年4月7日-8日通過我校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系統上傳相關材料,各培養單位于8日前完成審查。
(二)考生復試需上傳的資格審查材料
1.應屆畢業生:上傳初試準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
2.往屆畢業生:上傳初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在線驗證,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同等學力考生:除需要提供以上第2條中的材料外,還需上傳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8門主干課程成績單。
4.按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上線的考生,除上述證件外還需上傳戶口本考生本人頁。
5.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所簽署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明,并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無誤。因無法提供或提供虛假材料造成不能復試、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復試資格審查材料上傳方式
參加復試考生登陸“研究生資格審查系統”網址:http://39.99.114.64:9520/login.html,按照網頁提示進行操作,到碩士研究生復試審核模塊中按要求上傳材料,確認所有材料上傳完成后,再到查看個人資料頁面確認保存并提交。考生須使用谷歌最新版本瀏覽器上傳材料。
若遇到上傳材料無法查看的情況,請考生清除瀏覽器緩存后重新登錄。
未按要求上傳資格審查材料,或上傳虛假材料,造成考生不能通過資格審查、復試、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繳納復試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程面試系統”網上交費系統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每人每科60元(線上復試按2科繳費,同等學力考生按4科繳費)。
五、打印復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通過并完成繳費的考生可在2022年4月9日再次登陸我校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系統打印復試準考證,準考證用于準予復試的憑證上傳至“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程面試系統”(或在面試時展示使用)。未繳費、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均不予安排復試。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復試命題:各學院嚴格按照《內蒙古師范大學研究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校發〔2020〕69 號)文件要求進行復試命題,確保復試試題的安全保密性,并命制足夠數量的試題,確保能夠應對突發情況。
2.各學院必須于2022年4月13日前將復試結果及相應材料一并報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內蒙古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2年4月5日
內蒙古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初復試分數計算方法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參加復試考生的總成績計算方法是初試總成績占70%,復試專業知識面試成績占30%。
1.除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外的其他所有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500)×70+〔復試專業知識(含外國語測試)面試成績〕/100×30。
2.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300)×70+〔復試專業知識(含外國語測試)面試成績〕/100)×30。
內蒙古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內容和要求
復試工作的基本要求(一)同一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執行統一的復試內容、合格要求及錄取標準。
(二)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復試名額的確定采用差額的方式進行。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培養單位可結合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等情況適當調整。
2.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3.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單位要積極做好調劑工作,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標準進行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4.參加復試的考生須認真查閱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如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負。
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1.復試方式: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面試。網絡遠程復試主平臺采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程面試系統”,備用復試平臺為“阿里釘釘”與“騰訊會議”平臺。復試以面試為主。
2.復試內容:復試內容包含綜合素質面試和專業知識(含外國語測試)面試分。各培養單位要針對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全面考查。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各培養單位應充分考慮組考方式、復試人數、學科專業特點等,提前組織專家命制好充足的試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試題外泄。
教育學一級學科下的課程與教學論、藝術類考生〔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設計學、藝術碩士的音樂、美術、藝術設計三個領域〕、學科教學(數學)等學科專業、專業學位類別(領域)按照報考的具體方向分別組織復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進行,且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專業知識面試內容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的專業知識面試內容中包含一定比例的政治理論考試內容。
3.各培養單位要根據專業特點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及錄取細則。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應有指導教師參加,同時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必須統一。復試中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按A、B、C、D四檔記錄,分別對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復試中專業知識(含外國語測試)面試成績量化按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
4.所有復試應有記錄。復試結束時,專業課復試小組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均應在復試記錄單上簽字。
5.各培養單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明確“一平臺”,即我校同一專業采用統一平臺,不得隨意采用其他平臺;采用“雙機位”,要求考生在獨立、無干擾場所參加復試,并采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范作弊行為;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要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復試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復試所涉及的考試材料(包含成績評定書面記錄等)、音視頻資料等須保存至復試結束后3年。與考生復試成績相關的所有復試書面記錄材料均應完整,不得缺頁、違規涂改。
要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各環節的技術支持與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規范、順暢、穩定。
內蒙古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和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學校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22年度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復試錄取領導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由培養單位主要領導擔任,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名單需報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復試的組織管理,負責調劑、確定復試考生比例、復試考務安排、復試命題、違規考生上報和擬錄取名單報送等相關工作。加強復試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監督檢查,特別要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工作。凡在校教職工有近親屬或關系密切的人員參加我校2022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一律不得參與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二、復試及錄取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須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遵循錯時錯峰、防止聚集工作要求,各培養單位按專業分時分批有序安排復試及錄取工作。做到應考盡考、平安研考,確保我校2022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復試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同一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執行統一的復試內容、合格要求及錄取標準。
(二)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復試名額的確定采用差額的方式進行。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培養單位可結合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等情況適當調整。
2.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3.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單位要積極做好調劑工作,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標準進行破格復試。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4.參加復試的考生須認真查閱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如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接收調劑原則
(1)第一志愿上線人數未達到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招生計劃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
(2)我校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背景、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等條件,擇優接收調劑。
2.接收調劑的具體要求
(1)調劑須符合教育部、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調劑政策以及我校相關專業報考條件(詳見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
(2)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收(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調劑,未通過該系統調劑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B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個別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調劑,且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的相關規定。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首先考慮相同專業的調劑。
(5)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調入專業初試考試科目中有數學的,調劑考生初試科目須有數學。
(6)申請調劑到同一個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接收調劑。
(7)各專業接收調劑的人數控制在缺額人數的1.2—2倍以內。
(8)不得跨學科門類和一級學科調劑。各專業學位不得跨專業學位類別調劑,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各領域間不得調劑。
(9)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10)我校不接收報考其他單位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調劑考生。
(11)各調劑考生須認真查閱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和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辦法,如不符合我校調劑要求,造成調劑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報考人數研究決定。復試內容及合格要求與普通考生一致。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1.復試方式: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面試。網絡遠程復試主平臺采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程面試系統”,備用復試平臺為“阿里釘釘”與“騰訊會議”平臺。復試以面試為主。
2.復試內容:復試內容包含綜合素質面試和專業知識(含外國語測試)面試分。各培養單位要針對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全面考查。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各培養單位應充分考慮組考方式、復試人數、學科專業特點等,提前組織專家命制好充足的試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試題外泄。
教育學一級學科下的課程與教學論、藝術類考生〔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設計學、藝術碩士的音樂、美術、藝術設計三個領域〕、學科教學(數學)等學科專業、專業學位類別(領域)按照報考的具體方向分別組織復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進行,且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專業知識面試內容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的專業知識面試內容中包含一定比例的政治理論考試內容。
3.各培養單位要根據專業特點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及錄取細則。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應有指導教師參加,同時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必須統一。復試中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按A、B、C、D四檔記錄,分別對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復試中專業知識(含外國語測試)面試成績量化按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
4.所有復試應有記錄。復試結束時,專業課復試小組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均應在復試記錄單上簽字。
5.各培養單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明確“一平臺”,即我校同一專業采用統一平臺,不得隨意采用其他平臺;采用“雙機位”,要求考生在獨立、無干擾場所參加復試,并采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范作弊行為;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要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復試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復試所涉及的考試材料(包含成績評定書面記錄等)、音視頻資料等須保存至復試結束后3年。與考生復試成績相關的所有復試書面記錄材料均應完整,不得缺頁、違規涂改。
要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各環節的技術支持與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規范、順暢、穩定。
(六)嚴格考生資格審查
要嚴把復試入口。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 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按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七)嚴肅考風考紀
各培養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參加復試考生的總成績計算方法是初試總成績占70%,復試專業知識面試成績占30%。
1.除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外的其他所有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500)×70+〔復試專業知識(含外國語測試)面試成績〕/100×30。
2.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300)×70+〔復試專業知識(含外國語測試)面試成績〕/100)×30。
四、錄取辦法及要求
1.在本專業內按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凡有調劑考生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復試專業知識(含外國語測試)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為合格。
4.綜合素質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歷考生加試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教育學一級學科下的課程與教學論、藝術類考生〔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設計學、藝術碩士的音樂、美術、藝術設計三個領域〕、學科教學(數學)等專業按照報考具體方向錄取。
7.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達到報考條件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8.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9.經考生確定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學籍學歷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10.計劃類型的確定辦法
(1)按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均簽署《定向合同書》,定向到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
(2)凡復試成績合格且人事關系在我校的正式教職工,培養類型均確定為定向。
11.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做好考生咨詢服務和網絡遠程復試技術支持
各培養單位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要加強對考生參加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各培養單位要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要提前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能否參加網絡線上復試情況進行摸底確認并做好記錄,對于確實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及時與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協調,解決考生困難。
六、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1.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有關規定,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培養單位要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研考復試工作。
2.復試工作實行監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應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進行巡查。
3.復試工作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按照規定及時對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擬錄取名單等信息進行公布。學校將在復試完成后對擬錄取名單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保持考生申訴渠道暢通。
4.復試及錄取結果的申訴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并會同招生領導小組共同復議并做出處理決定,考生對處理結果有異議時可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訴。
5.招生咨詢電話:0471—4393213;
投訴舉報電話:
內蒙古師范大學:0471—4393301,4393230;
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0471—3261806。
2021年內蒙古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教學〔2018〕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及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我區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內教招考研〔2021〕2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2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21年度研究生復試及招生錄取工作。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成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需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復試的組織管理、考務安排,做好命題、試卷印制、試卷保管與分發、考試組織、閱卷、違規考生上報、擬錄取名單報送等相關工作,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監督檢查,特別要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工作。凡在校教職工有近親屬或關系密切的其他人員參加我校2021年度碩士研究生考試的,一律不得參與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復試工作由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一定比例的校外相關專家。復試期間,學校將安排專人巡視各招生單位的復試工作。
二、復試及錄取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復試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行統一復試內容及合格要求,統一錄取標準。
(二)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采用差額方式確定復試名額。凡上線考生數超過擬錄取人數的專業,參加復試的人數與計劃招生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1,不同專業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
2.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接收調劑原則
(1)第一志愿上線人數未達到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招生計劃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
(2)我校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背景、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條件,擇優接收調劑。
2.接收調劑的具體要求
(1)調劑須符合教育部、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調劑政策以及我校相關專業報考條件(詳見我校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
(2)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調劑系統進行調劑,未通過該系統調劑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B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個別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按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分數要求接受調劑(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首先考慮相同專業的調劑。
(5)可優先考慮校內第一志愿考生在相關專業之間的調劑。
(6)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7)申請調劑同一個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調劑名單。
(8)各專業接收調劑的人數控制在缺額人數的1.2—2倍以內。
(9)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10)我校不接收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調劑考生。
(11)各調劑考生須認真查閱我校2021年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信息和我校2021年調劑辦法,如不符合我校調劑要求,造成調劑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進入復試的初試分數要求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報考人數及考生初始成績研究決定。復試內容及合格要求與普通考生一致。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各培養單位針對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課程與教學論、藝術類考生〔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設計學、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學科教學(數學)、新聞與傳播碩士按照報考研究方向參加復試。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參加外語及一門專業課的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此外,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生均按同等學歷考生對待),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除外語、專業課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外還需參加政治理論考試。
1.外語復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試題的難度與初試試題相當,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
2.專業課復試由各招生單位組織安排。要按照初試命題規則進行命題,考試時間由研究生院統一確定。
專業課復試旨在進一步考核考生對本專業本科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的掌握程度。一律采用筆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至少配備兩名監考人員,并嚴格按考試要求實施。
3.綜合素質面試內容與方式由各專業復試小組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組織安排。要求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應有指導教師參加,同時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須統一,成績按A、B、C、D四檔記錄,分別對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所有復試應有記錄。復試結束時,監考人員、專業課復試小組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均應在復試記錄單上簽字。綜合素質面試要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5.復試要在標準化考場進行,各科目的考試、面試均須通過人臉識別驗證進行考生身份識別,防止冒名頂替。面試過程須使用攝像機和錄音設備對考生和復試教師全程錄像和錄音,確保錄像錄音完整清楚。復試所涉及的考試材料(包含答卷、成績評定書面記錄等)、視頻監控資料、影像及錄音資料等須保存至復試結束后3年。與考生復試成績相關的所有復試書面記錄材料均應完整,不得缺頁、違規涂改。
6.同等學歷考生加試的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一律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且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中的專業課相同,難易程度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7.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的考生的政治理論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六)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1.除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學(03方向)、美術、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外的其他所有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00)×60+〔(外語復試成績+專業課復試成績)/200〕×40。
2.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學(03方向)、美術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00)×40+〔(外語復試成績+專業課復試成績)/200〕×60。
3.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300)×60+〔(外語復試成績+專業課復試成績+政治理論)/300)〕×40。
四、錄取辦法及要求
1.在本專業內按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凡有調劑考生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復試外語成績須達到我校合格線;復試專業課成績60分以上(含)為合格。
4.綜合素質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歷考生加試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課程與教學論、藝術類考生〔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設計學、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學科教學(數學)、新聞與傳播碩士按照報考研究方向錄取。
7.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達到報考條件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加15分。
8.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9.經考生確定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學籍學歷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10.計劃類型的確定辦法
(1)少數民族考生中未達到按學科門類劃定的B類分數線,只達到少數民族初試最低線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培養方式,均須簽署《定向合同書》。
(2)凡復試成績合格且人事關系在我校的正式教職工,培養類型均確定為定向。
11.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1.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有關規定,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復試工作實行監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應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要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進行巡查,必要時可對部分考場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復試場地需在明顯位置張貼申訴舉報電話,并對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
3.復試工作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學校按照規定及時對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進行公布。
4.復試及錄取結果的申訴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并會同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共同復議并做出處理決定,考生對處理結果有異議時可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訴。
5.咨詢電話:0471—4393213;舉報電話:0471—43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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